朝南的爱情

   Chapter 1

  他是属于那种,我必定不会想要有很多交集的男孩子。

  高大英俊,谈吐中有种超龄的圆滑,然而并不恶俗;他脸色淡薄,笑容里却有很多内容,仿佛心不在焉,又仿佛很专注。当应淳第一次跟我说起,十多年后,这男孩不知要变成个什么样叫女人头疼的人精时,我低头抿唇笑了。于是应淳提起手做出要呵我痒痒的样子,“你笑什么笑什么?是,我是看上他了又怎样,当风景观赏罢了!这男人,你看他身边来来去去那些人——我可不想惹一身腥!”

  应淳没错。他太好看,风采太好,温存有礼与坚定有力都把握得刚刚好,好似生在他身上一般,简直就像个百年一见的尤物——不过这尤物是雄性的,多难得。

  但应淳也有错的处所,十年后,他仍然是这个样子,仍然不会进化到更厉害的地步,因为,如今的他,已经游刃有余。要知道,在他这年纪,更好看更俊美的男孩子不是没有,可真正称得上英气勃发的,却少之又少了。

  会对他好奇,并做出如上分析,是从我看完一本叫做《中毒》的书之后。书里面那个叫做夏城南的男人,就是这样又残暴,又温存,沉默而自在。于是那个叫赵啦啦的女人,便又苦楚,又痛快,如同关在玻璃瓶里的苍蝇,他是唯一的光明,碰了,他就是撞得她头破血流的瓶壁,不碰,他就是个永远明亮的隐痛。

  作者洁尘说,这样极度不对等的情感是有毒的。于是我想,这有毒的情感,我是不要的。我要一份朝南的爱情,因为,南边有正午的太阳,一天中最好最温厚的光景。

  注意到他,一点也不难,真的。在一所像我们这样浮华的大学,色字总是先行的——或者我该说,在我们这样浮华的年纪,容貌总是很重要的。

  就连应淳,我那貌美如花、交游广阔的女友葛应淳都对他自叹弗如!

  他的背影很直很挺,这是当我开端花时间注意他的时候,一个意外而美好的发明。好像一棵小学课本上《白杨礼赞》里面的树,笔挺笔挺地,显得又顽强又僵硬,这个时候的他,就有了几分不那么圆融的味道,也要可爱一些。

  我想,他是不是在人前不过是假装很自在很得心应手呢?那么僵硬的背影,挺得跟一根不要命的疯长的葱似的,绝对不是在他转身离开的时候突然变出来的。所以,他是一直在保持着这样的姿势。很用力地。

  呵,我忘了说,我一直爱好有挺直背影的人,因为他们让我想起儿时常常经过的那条村镇的路,又长又弯,望不到尽头,凭空让人生出很多胆怯来,而路的两旁,生长着一种很直叶子是心型的树,不论粗细大小,它们都是高高的——也许是因为像他那样不要命地站直了身子吧。

  这种挺直,代表了一种坚定的生命力量,坚强而动人的。

  所以望着那些树,我就会头抵着脏而旧的小巴车窗,任倦意慢慢涌上来。

  我发明,自己也许不那么讨厌他了。

  再碰到他的时候,我也许会多看他一会儿,而不是像从前那样,避之唯恐不及。

  比如今天。

  一场舞会,其实并不是大学里很常有的事。更多时候,大家只能够很无聊地自己找乐子,联联谊,认识一些人,然后决定以后会晤是认识还是假装不认识。

  这样的聚会,我不常去。促销的意味太浓了。就好比人近三十的时候,父母安排的相亲——所不同的是,后面那个就是倾销了。

  而他,却是这种场合的常客。有没有女朋友他都去,有时候和一个女生一起,下一次,也许带的是另外一位,大家也没有什么好问的,他来,多半因为他是牵线搭桥的,帮忙约到了人,总不好脸都不露一个。

  我站在葛应淳的身边。在这种人多的场合,我总是站在她身边的。而她,无论与她打召唤聊天的人有多少,总是不会忘了照顾一旁的我,因为我在与人沟通方面实在是没有天分。#p#分页标题#e#

  我们一眼,就看到了靠近中央的杨隽。他噙着一抹笑,一只手插在卡其色休闲裤的口袋,就只是插着,另一只手微微抬起来,配合他的说话,但幅度并不大,是亲切而不轻浮的。他身旁的两个女生,一个是常常跟他共进出的系学生会副主席,另外一个,好像是大一的小学妹,我在开学的时候见到好几次。

  “你看,孔先生。”应淳先笑了,对着那个方向噜嘴,我一看,顿时意会,也笑了。是我,曾经说他就像个孔雀,开不开屏都有那么多观众等着看。

   Chapter 2

  会注意她,纯粹是好奇于她的安静。

  一开端他也感到奇怪,在一群吵吵闹闹、脸孔争着发光的青春洋溢的少女中,她竟然安静得如此自然,像一朵窗户边上的小花,而且是杏色的小花,无声无息地迎风舒展着。

  她是敷衍地。

  或者这又是一个故作姿势惹他注意的女孩子?他思忖着。实在不能怪他要这样去想,因为这样做的曾经大有人在。完整是一种经验的积累,使他自然而然产生了如此联想。虽然会有一种看穿的无趣,但是,当然,一群人中如果不是容貌最出众,那么,就只能是姿势最特别。

  他不着痕迹,慢慢来到了她的左边,说了一个笑话。

  “扑哧”一声,她先意会,笑得直不起来腰,然后其它人意会过来,大笑,笑声盖过了她的,可是那忽然的而又清澈的笑容,在她好不容易站直之后,仍然残留在脸上。

  他忽然想起,这晚她虽很少开口说话,却一直没有忘记笑,笑得很诚恳,很有礼貌,没有丝毫倨傲和矫作的成分。

  “好脏。”

  这是她开口对他说的第一句话,然后,她又忍不住发笑。为那个她说好脏的笑话。

  他明白到,她没有丝毫扭捏作态,这是她的原生态。

  她甚至不想惹他注意吧。

  不想?兴味,和一种他也说明不清的吸引,促使他终于站定在她面前,友爱地掰了掰她仍然没有挺直的肩,说:“我叫杨隽,木易杨,镌刻的镌去掉金属。”是“我叫”而不是“我是”,那种很温和很普通的口吻,没有大言不惭的味道——而其实,他是这个学校里少有的具有大言不惭的资格的人——谁不认识这个像Prince Charming的家伙呢? , M% A' I: k* h1 u5 n, R  _
  “我知道,”她温和得近乎温驯,“杨康的杨,隽永的隽。很好的组合。”

  他看到她温和的眼睛里,分明掠过了一缕闪亮的东西。杨康?她是要暗笑自己贪图声誉又花心吗?他不认为然,仍然轻声问:“你呢?”

  “绵延。”

  “‘绵延’的‘连’,‘绵延’的‘绵’?”

  “是的。”她抬头看着他笑,仿佛知道他就要说什么。

  他掀唇一笑,“绵绵,我可以叫你绵绵吗?”

  她看起来有点气恼,想必这超出了她所认为的范畴。他笑得更深,因为他是故意的,在众人面前表现得同她好似很密切——来报她那暗笑之仇。这般捉弄一个人的心思,他很久都不能随便随性了。捉弄她的快活,竟然比他想象中来得要大。

  “好的,孔先生。”这是她的答复。他不明其意,而她旁边那个一直注意着他们的高挑美丽的女孩子,纵声笑了。

  他仍然是有礼貌地笑着颔首。他不担心,他知道他会和她熟悉起来的,她是葛应淳带过来的,不是么?

  

   Chapter 3

  他周围的人们又一次爆出了大笑,我身边的应淳,也一边笑一边对我摇头,“天哪,这个杨隽,如……如果我是武则天,我就强把他娶回了宫里去,你看,多乐呀!”#p#分页标题#e#

  我只能礼貌地笑,深深地弯出一个笑弧,来粉饰我并没有听清他的话的事实。因为今天被应淳拉出门的时候,我的右耳还来不及戴上助听器。

  我轻轻低头,想我或者应当先和应淳说声我不方便,要先走,却发明他不知怎地,已经来到了我的旁边。是左边。

  他的手轻轻拂过我肩上,我于是微微把左耳侧向他。

  “我叫杨隽,木易杨,镌刻的镌去掉金属。”

  他直接说隽永的隽,不是更好吗?难道他从来不曾想到,自己的名字是可以这样组词的,看,大家想的完整不一样,我要的是细水长流,他只求刻骨铭心——我无法不这样联想——可是那一刻,我分明知道,有什么,已经产生了,来不及禁止。

  “绵延。”

  “‘绵延’的‘连’,‘绵延’的‘绵’?”我知道他接着或者会称赞这是多好的一个名字,必定可以让老师一眼从花名册里揪了出来。然后,我会笑着说,我的确拥有一个意味深长的名字,但是,却绝少被老师点中。让我没有想到的是,他说:

  “绵绵,我可以叫你绵绵吗?”

  霸道。真是霸道。这个时候,或者我应当说“这是我的乳名,你不可以叫的!”

  摆出一副娇憨无比的脸色——就像每个要对优良男生撒网的女孩儿,先在言语上套他一个亲近和便宜。可我不,因为我从来没有这样的乳名,因为他熟知女孩子那点警惕思,关公面前还想耍刀?省省罢。

  又或者我不该预想,更不应当意外的。毕竟,他是杨隽。

  所以,我重申我的立场,我不想与他有更多的交集。我们不熟,不会熟。在那些必定会遇到他的场合,我,要比一只老鼠更无声无息。

   Chapter 4

  后来他常常会看到这个小女孩子。

  这是一种记得了一个人之后才会产生的缘分。很奇妙,很多每天都遇到的人,你不会发明,可一旦你们认识了,你就会发明生活的奇妙之处。

  其实她个头一点也不小,站在185的他身边,也到了胸口的地位,有一点小小的丰腴,很像是那种安静乖巧懂事的女孩——如果不看她的脸的话。但他是始终记得她那种笑容的,那一笑,所有关于她安静乖巧的假象就都褪去了,正是因为这一份真实和娇俏,让他感到她的身上,有一种惹人怜惜的小。

  这年头风行的骨感美,有时候不那么正确。

  她的婀娜,藏在臃肿的大棉袄下面,好像是工匠特意打造的一个杯子,不用触摸,就知道那光滑的弧线。他有一点点眩,在这个遍地白雪的气象里,第一次感到那么捉摸不定一个人——她到底是大,还是小,是慧黠,还是单纯呢。

  他决定这次,该打个召唤了。离得那么近,要假装视而不见是不可能的,何况他也不想。

  同上次一样,他是先掰直她因寒冷而缩紧的肩,很友爱地叫:“绵延?”

  她抬头的动作很慢,似乎有点不情愿的样子——如果他没看错,她好像还翻了个类似于白眼的东西。

  他扬了扬眉。终于断定自己的感到没有错:眼前的女孩,不爱好自己,而且是很不爱好!他没有那么自恋,认为全世界的人都应当臣服于他,可是,一个人不爱好另一个人,总是有理由的吧?

  何况,这个杨隽,总是那么轻而易举地俘获人心。

  

   Chapter 5

  他的一切肢体动作总是显得那么自然。满天纷飞的雪花中,银装素裹的樟木旁,这个优雅俊美的夏城南一样的男人拂开女孩肩头的雪——多么如诗如画,多么惹人艳羡呀,唯一的缺憾是,那女孩一身臃肿的棉袄,丝毫没有飘逸美感——或者该说,杨隽是先截住了我的去路,然后 ,拂开落雪,无声无息地试图散发他的魅力。#p#分页标题#e#

  “有事吗?”我问,有些恨自己呆头呆脑——怎么竟没有躲开他呢?

  “你上次还没有告诉我,为什么叫我孔先生?”他问,微笑,笑容如同漫天雪花中的一片,那样柔软飘逸——可我知道是冷的,如果想要握在手心里——因为这是他一贯笑的样子。

  我当然不可以告诉他,无论他的魅力多么大,我也不可能作出这样一个找逝世的答复。我想,没有男生会爱好得到这样的形容。我不知道他看待玩笑话的态度,是不是始终那样成熟和轻松。

  我不知道说什么好。

  我想他会有点惊讶,对于我的沉默。我真的不是故意的。

  他清了清嗓子,今天我的听力很好,我几乎听到了心跳的声音——在雪窖冰天的安静中,这并不是很难,对吗?

  “你爱好看射雕?”聪慧的他,很快就找到一个话题。是我自己上次提的杨康。

  “我爱好杨过。”不知怎地,我冲口而出。那是个专情聪慧到金庸先生不得不割掉他的右臂以使他不那么完善的男人。而并不是每个女人都是小龙女,有那个运气。

  “嗯,杨康的儿子,”他的眼光看着别处,尾音拖长,忽然间一笑,又转回来,“太惋惜了。”

  “惋惜什么?”

  “你没有机会等杨康的儿子降生长大呀,”他指指自己,本来他倒也挺有自知,不反驳我的话,“不过,倒是可以争取做他的亲人的。”

  他笑容不变,我却听出了里面的恶意,他又道:“我先走了,你在这儿等人是吧?”

  我点点头,巴不得他快走。我不想被应淳误解。

  我看着他转过身去,露出挺直的背脊,像是白白的大地上一根会动的旗杆。还是背影好看,我想,与他对话,会让我累,可是背影不会。那根旗杆忽然转过身来,对我挥了挥手,我一愕,他发明我的凝视了吗?

  这不怪我,谁让他是我面前唯一的景物呢?这么想着,我还是把有点发热的脸颊藏进了厚厚的围巾里。

  她说她爱好杨过。而他,在她心目中,是杨康。

  他知道了她的想法,反而放松了,于是笑着承认自己就是杨康,然后告诉她,她可以争取做杨过的亲人。

  看她傻傻点头的样子,好像是没有明白过来吧?在他背对她离开的时候,他知道自己会有一个很恶劣的笑容。没有人看到的恶劣笑容,绽放在素来斯文有礼的脸上。他是顽强的,如同他的背影,一旦别人对他曲解,他所做的,不是说明,而是加深。

  既然她认为他轻浮随便,他就是吧。

  可是这一次,笑过之后,他还是忍不住回头,对她挥手,好像想再断定一次她的真实想法似的。他不该这样的。对于那些不能懂得自己的人,他向来是奉行君子之交,不会有什么遗憾和眷恋,而叫他意外地,他却对上了她一双眷恋的眼睛,在雪地反光中微微眯着,有点不舒服,但是又不肯挪开的样子。

  他为这一个发明高兴。

 

   Chapter 7

  “刚刚那个,好像是杨隽?”应淳猛地从背后抱住我,她的手暖暖的,我也就任她抱着,思绪却还停留在他走之前的那句话上——杨过的亲人、杨过的亲人,是什么意思呢?

  穆念慈!三个字打进了我的脑袋。居然说我是那个笨蛋痴情女人!

  “臭男人……”我喃喃。应淳惊讶地凑到我的面前,接着露出促狭的笑,“你也会骂人?”

  我看着她眸光里闪耀的东西,轻轻别转了身,“我们走吧。晚了。”

  因为从小听力不好,我学说话特别晚,就养成了少言的弊病,能不说时我尽量不说话,要说话的时候,也很简洁。我不会浪费口水来说无意义的抱怨。#p#分页标题#e#

  而聪慧的应淳,也不再问。

  夜晚在寝室翻书,靠近窗口的上铺,是一个很舒适的地位。路灯和树尖的影子打在脸上,我手边放一盏小台灯,可以清楚看到窗外的风景,听到风声,黑暗有时候会给人们胆怯,但隐身在黑暗之中,就又是另外一分感到了。我爱好这个时候的安定。我也习惯在入睡之前,看一个章节的金庸。因为有了武侠,我的梦里就会是刀光剑影,就只会是刀光剑影正邪不两立,不会生出旁的枝节,不会令有些不高兴的回想浮上来。

  树下多了一个高大的身影。

  一个满头卷发的女生,穿着一双大大的棉鞋,一蹦一蹦地跑过去,推他的肩膀,动作一起一落,那个高大的影子却稳若磐石,接过她递的东西,侧一侧头,往另一个方向走了。

  是杨隽,不会错。我认得他走路的方法,他那个背影。更认得惯常与他打交道的那一类女生,他们打交道的方法。

  而那个卷发的女子,是葛应淳。她穿着我送给她的卡通棉鞋,她是那一类女孩子,美丽,聪颖,走到哪里都吃香。她敲敲我宿舍的门,门是虚掩的,她便拉开了灯,一跌扑到床对面的椅子上,低头喘了口吻,也不说话,然后,从臂弯的缝隙里看我。

  我知道她是不会说什么的。

    “你要警惕,绵绵。”她关门离开之前说。警惕什么呢?女生之间的友谊,脆弱得像眼睛,容不得一点沙砾。她自认为看到了很多故事,自认为什么都知道。

  我翻着在我梦里百转千回的书,却一个字也看不下去。我躺在始终暖不起来的床榻里,挺着冻僵的身子,在第二天的凌晨,明白自己是重感冒了的事实。

  重感冒的人,呼吸不畅,头晕目眩,耳朵还嗡嗡作响,是不是,也很像恋爱的症状?

   Chapter 8

  要再遇到她,似乎变成一件很难的事。

  邻近期末的课特别少,她常常不和应淳一起出去,又不用手机,很轻易就可以成为失踪的人种。所以那天杨隽在林子后面找到她的时候,她惊讶得几乎说不出话。

  她张望他身前身后的样子,真是可爱。他温和地笑了笑,“找什么?”

  她盯牢他的嘴巴,然后摇了摇头,没有放下书站起身的打算。显然,她并不认为他是来找她的,所以,当一束白玫瑰绽放在她面前,她惊愕的样子也只持续了很短,然后她说:“你要我转交给应淳?好。”声音很轻,语调也怪怪的,却轮到他惊讶了。

  ——今天是圣诞节,没有人,会要转交玫瑰花吧?

  难道她看不出,这束白玫瑰,是她最爱好的色彩,最爱好的包扎方法?他特地问葛应淳探听过,这个绵绵,有多少奇怪之处。

  

    Chapter 9

  我仍然不认为,我们会有多大的交集。直到他呈现在我面前,呈现在我常常一个人呆着的那棵老树下。

  是因为我躲应淳躲得太厉害了,连他也要帮忙找了吗?我看看他身后,却没有别人。真是奇怪,他竟然有一个人的时候。

  一束玫瑰花呈现在我的面前。白色的,我很爱好,可我不能拿,这是应淳的。我想,我应当告诉他,应淳更爱好粉玫瑰。

  尖锐的痛,忽然间比眼前的花朵更隆重。

  我终于知道,从前那样地避着他,认为自己不想与他有交集,不过是一种本能,一种兽类对于危险的本能规避。我深知自己受他吸引,深知自己也蒙受不起这一出花花公子断肠女的戏,于是反而不肯承认是对他有了,有了那一份情感。

  因为,我说过,我要一份朝南的爱情,可我不要“夏城南”式的爱情,更不要,穆念慈与杨康的爱情。

  那是有毒的。

  可我看到他惊讶的样子和飞快蠕动的嘴唇,零碎而含混的语句离我忽远忽近。我说错了吗?我举起握着助听器的手,放在耳边,看着他,和他撅起的眉头。#p#分页标题#e#

  “我不爱好任何人。”他说。

  虽然重感冒让我严重地耳鸣,他的这一句话,仍然清楚得让人心痛。他告诉我这个干什么呢?在一边送玫瑰给我(或者我最好朋友?)的时候,一边宣布他仍然是公有财产?我站直了身子,却缓缓垂下握着助听器的手,转过身。这样很好,不是么?他是公平的,他不爱任何人,我就不用恨和嫉妒任何人,我就应当乖乖地安静地离开。

  ——那么爱看你挺直的背影,看过那么多次你的背影,今天,你看着我的,好吗?

    Chapter 10

  她转身离开。

  是他的感到出了错,还是什么处所出了错?他买了她最爱好的白玫瑰,她却认为是送给她好友的。他们那么多次偶遇,她的眼睛里,分明有东西,有些两个人都等待的东西。

  “除了你,我不爱好任何人。”

  他不明白,为什么她会转身离开,听完这样的一句话。

  她的背影,直直的,却纤弱得让人难过。他难过得不忍追上去。

   Chapter 11

  我仍然会看到他很多次,在一天之中,这次数多得让我自己起疑,好像是我要跟踪他似的。

  有时候,是往上课去的路上,那么早,他却从校车上面下来,不知道是彻夜不归,还是很早就出门去了。他很忙。下课的时候,站在隔壁教室的门口,一手帮老

  师拿着教案,他也和其他人一起讨论着课题。淡淡的冬阳照在他脸上,有时候是照在他和男生们簇拥从球场回来的路上,淡定得就像他这个人。

  每当这个时候,我心里就先会突突地一跳,然后又静下来。我知道,我是在害怕。在冬阳虚幻的温温暖腊月真实的寒冷中,怕他看到,怕他看不到。

  其实男女之间的感到,很多是可以培养,比如爱好,比如厌憎和崇拜,独独爱,不能。爱是瞬间的、即时地、纯粹取决于磁场的。我对于杨隽对于我,实在是无话可说。他是那么多女生的一个梦,如果我不肯把他当作一个梦来爱,是不是太奢侈了一些?

  我想,也许我早就中毒了,我只是一直固执地在为自己寻找抗体。

  应淳有一个晚上挤到我的床上来睡,我们很久都没有这样密切了。她说:“绵,你还记得那个长颈鹿造型的杯子吗?”

  “碎了。”我轻轻说。

  那是曾经我们都很爱好的一个杯子,互相忍让着,成果谁也没有得到。她叹了口吻,抓着被子翻身,“我不爱好这样的事情,从小就不爱好。”

  “碎了也好。碎了,大家心里就都安生了。”我也叹了口吻。

  “绵!”她忽然大声一叫,惊得我隔壁床打呼噜的女生停了下,“你不会真认为我爱好杨隽吧?”声音仍然没有收敛,我抬头,看到她亮晶晶的眸子就悬在我头顶,北极星似的。

  “你这个傻瓜!”她没有等我说话,就又翻身躺平,弄得床板吱吱响,她用惯常那满不在乎的语气道:“所以啊,你就答应他啊,这样就该你们请我吃饭了,我可是为他特地写了一份你的材料呢。”她靠在我耳边,“你这个样子,还真的蛮叫我激动的。”

  我心里凉凉地,又酸又软,耳边却暖暖地。我是傻。我不过要为自己找寻一个理由,来说服自己不可以爱,不能够爱,我认为可以抓得住应淳当我的抗体,可竟不能。我错估了应淳,这个从青春少年一直走过来的老朋友。分明有泪水,冰冷着我的脸际,是她的。

  不至于,要为了我的“让步”落泪的。我知道。

  可是,对于一个像他那样,那样不动声色的男子,一朝的动心,便只在一朝罢了——我是决计不愿为了失去而落泪的,我只是怕会迷恋,不敢靠近。因为,他的温柔与残暴,都是属于那么多人的。#p#分页标题#e#

  “他不能给我朝南的爱情,”我重复那个比喻,“他……应当是属于骨子里透出冷淡的人……”

 _  “笨蛋,爱情又不是餐点,还五块加个鸡腿八块加半条鱼?本来已经近在手边的幸福,迟早会给你这个固执的脑袋瓜子毁掉!”应淳对着我的耳朵狂吼,我平庸地摇了摇头,“你不懂的,你不懂。我只是要一份可靠的情感,有什么不对?”

  “在爱情上,每个人都没有绝对的安全感可言,大家都勇往直前了,你为什么不能?”

  “我?”我笑,笑容在黑暗中凄楚,“你难道不知道我的耳朵是为什么变成这个样子?”

  应淳沉默了。

  这是一个连她都不愿回想的故事。

  沉默中,她的呼吸渐渐均匀温和,而我,睁大了眼睛,寻找着北极星,直到天明。

   Chapter 12

  抛下一众等着他开会的干事,他径自迎向了抱臂站在门边的女子。

  “你有话同我说?”他问,眉目淡淡,然而隐隐有期许。

  那女子放下手臂,叹了口吻,挑挑眉:“边走边说?”

  “关于她?”

  “嗯,关于她。”她看着这个对自己好友一朝动心便从此牵牵绊绊的男子,他疏离仍在,不复潇洒自若,“关于那个,缩到壳子里去的小龟。”

  于是她娓娓道来,那一段令人梦回的梦魇。

  “小绵的耳朵不好。不是普通的不好,而是需要时刻佩戴助听器,否则,她的世界相当于无声,而这些,并不是天生的。”

  她看着他惊恐的脸色,接着道:

  “那个时候我大概七岁吧,读小学一年级,刚刚搬到她所在的公寓,很高兴有一个同龄的孩子,所以也不顾她的冷淡,有事没事就跑去她家,她也常常是一个人,不说话,但门还是会给我开的,”葛应淳一顿,笑,“我那时认为她不爱好我,只是基于礼貌才给我开门呢!反正我暑假很无聊,搬了作业过去做,好爱慕她家,居然没有假期作业!哪知道,她的童年……唉,先要从她爸爸妈妈的婚姻说起。她的父家是当地望族,在学校与她母亲自由恋爱,反对家里安排的婚事,两个人就私奔了。成果她出生不到两年的时候,她爸爸还是回家去继承遗产和地位去了,不仅如此,还不认她们母女,想尽措施离了婚,逼迫她母亲离开了故乡……”她吸口吻,盼望自己能够保持温和的语气叙述下去,“从那以后,她母亲就经常买醉,虽然依附她爸爸每个月的补偿,日子还是能够过得下去,但是从那时起,小绵就不像一个正常孩子般生活了。她长到七岁还是呆在家里,不曾上过幼儿园,我想,她少言的个性必定是从那个时候就养成了,而不是后来……后来因为耳朵……”

  她的眼睛里划过一抹心痛,“有一天,她妈妈回来得很早,我正在同她讲灰姑娘的故事,讲到王子让灰姑娘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成果伯母突然冲了过来,恶狠狠地说:‘你这个逝世丫头,是居心过来笑话我们家的吗?年纪这么小,就懂得编排是非!滚,给我滚出去!’一边还拼命拉我,我都摔倒了,那个时候我好委屈,眼泪忍不住流,成果一直对我那么冷淡的小绵一反平日地沉默,扶起我,对她的妈妈说:‘你不可以打她,她是我的……她是我的,你不可以。’我想她那个时候确定不知道‘朋友’两个字怎么说,因为没有人教过她。她妈妈一看她顶嘴,顺手拿东西打了下来,她可以躲的,但是我在她旁边,她就没有动,她是常常被妈妈打的,拿起什么就用什么打,可是……”应淳悄悄擦去自己落下的泪,“那一次,她妈妈手里是没来得及喝完的啤酒瓶……”#p#分页标题#e#

  他手里的拳头,不断握紧。

  在他顺遂温和的二十二年生命中,第一次,有人注入了灰色。而他,捧着那抹灰色,只有阵阵的疼涌上来。他为她心疼。

  她在哽咽中停下来。一时茫然,忘了自己跟他说这些的原意,陷入自己的哀伤。“后来?”他命令自己把持情感,勉力听下去。

  “那一次头破血流的教训,把伯母也吓傻了,终于懂得正视面前的这个孩子,好好抚养她,可是,来不及了,她的耳朵从此有了后遗症……”她停下步子,站到他面前,“心里,也有了后遗症。”

  他沉默,然而眼光炯炯,有一种确定的坚毅。

  “我想即便不是我,她也信不过,可是,是你的话,就更加信不过,”看他怀疑的样子,她笑了,“你不知道自己过火惹眼吗?”

  “这……算一个毛病?”

  “对很多女生来说,也许是可以拿来骄傲的优势,但绵不是普通的女孩子。当年她的父亲也是学校的风云人物,苦苦追了她母亲两年,成果呢?”她斜睨他,“你们这一类人啊,不为了别的人,也会为了自己,离开初衷。”

  他颔首,“光凭外貌来决断一个人,是不对的。”

  “那就要靠你自己,同她证明你不是那一类人?!好了,我的任务完成,功成身退。”她对他招招手,转身。

  “为什么信任我?”

  “因为,不管你是不是那一类人,都需要有人让她明白,多温暖的情感都是需要信任和经营的——即便爱情朝南,也是!”她大声答复,大步走开,把脸上的表情藏在帽沿下。

  “谢谢。”

  他说不出别的话。他也转过身,向着那片白玫瑰散落一地的树林大步地走。阳光,正稀稀疏疏从没有云彩的低低的天空洒下来,洒下来。冬日的空气,静谧得像她那个人,只属于冬日的雪,也纯净如她,只属于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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