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清晰地记得第一次遇见他时的情景。在不大的招聘场内,他穿着白色的衬衫,白色的西裤,戴着白色的镶边眼镜,平头,干净斯文的样子。他从她的身边走过去,调头,又走回来。他坐在她旁边的空位上。两个人并成一排,中间没有挡板。像一对同时被装在包装盒内的娃娃,陌生地相互对望,没有阻挡。
她对他微笑,肆意地轻扬起嘴角,灵动的眼光散漫地落在他温厚的唇间,年轻男子的唇,鲜红而饱满。
她看着他从容地坐下来,从容地打电话,从容地应对前来应聘的求职者,再从容地转过身来搭讪她。他的薄薄的镜片掩住了他眼里的锐利光芒,让他在人群中看起来如此普通,如此温厚而忠良。可是她想,他只是个不动声色的男人。她喜欢不动声色的男人。因为不知道会在什么时候,会发生什么样的情节。这是令人期待的事情。
她喜欢这种一直在期待里的生活。
海滨的城市,经常被笼罩在大片大片的海雾里,看不到海岸延伸的方向。夜晚能听到壮烈潮涨的声音。海浪一卷又一卷地扑打在柔软的沙滩上,微微有嘶哑的呻吟,流动而暖昧的气息。
他给她打电话。他说,喝酒吗?
她爽快地答应:好。
她穿着咖啡色的A字裙出现在他面前,长长的黑发披在秀美的双肩后,长长的睫毛慢慢地从漂亮的紫色眼影里延伸出去,神秘而妖冶。
他们倚在窄小包间的木椅上打牌。他不会斗地主,只会玩一种叫“七王五二三”的游戏。那是她还在上幼儿园的时候才玩的游戏。但她饶有兴致地陪着他玩。连输四局。他喝掉了两瓶啤酒。之后转成脑筋急转弯。她变着戏法将那些怪题全都出给他。一个都没有答对。他又喝掉了两瓶啤酒。
当小桶里的那一打啤酒只剩下一瓶的时候,他对她说:“我们出去走走吧,我有些醉了。”
她说:“好!”
她跟在他身后出了酒吧。
夜晚的风很凉快。走过广场的时候她倏地想起去年的这个时候,她曾经和一个男孩在凌晨两点靠在广场的石椅上聊天。那时候台风天气还没有全消,风很大。他们坐在风口的位置上,男孩不停地回过头问她冷吗,她倔强地说不冷。那时候她以为他就是她要等的那个人。可是,时间将一切冲得物是人非。
她轻轻碰了碰他的手。我们去广场坐吧!
那里有什么好坐的?我这边很多熟人,万一给熟人见到了不好。他说。要不我们找个地方坐下来看电视?
好。她说。
他带她去附近的一家酒店开了一个房间。她跟在他身后有些惶恐地上楼。可是她想,只是找个地方看电视而已。
电视转过很多台。她要看连续剧,看经济频道,看新闻。他要看综艺节目。最后两人妥协在体育频道。他躺在床上,伸出右手来拉她。他的手有力地将她的身躯整个地圈在怀里。男人的呼吸有力地在她的耳边反复。温热的气息一点点地摧毁她心里所有的坚持。
她是个孤单的孩子。没有拥抱。没有亲吻。这是一个孩子心里最漫长的伤口。她曾经对自己说,如果有人肯拥抱她,她会义无反顾地跟他走。
那天晚上,他拥抱她。他用有力的手拥抱过她。
他给她发了一条信息。他说,买些药吃吧,我们都喝了酒,如果有孩子,会对孩子的健康不好。这条信息她没有回。下了班之后偷偷跑去药店买了一盒药吃了。她想,应该不会再有下次了,这是这个城市最流行的情感方式,尝试一次就够了。
晚上上网的时候看到一个朋友的空间里有一段话,大概说的是现在很多男人都只想缠绵不想感情不负责。她对自己苦笑。抬起手来看胳膊上那若隐若无的暗红印记。那一刻,脑海里所有关于温暖的气息突然又扑面而来。她卷起赤裸的双臂,像一只刺猬一样紧紧抱住自己,眼泪无声无息地就滑落下来。
他再次打电话给她。他说,想见你!
她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心里有些疼痛。已经很久没有人对她说想念了。她是被需要的。被一个男人需要。如果一个人不再被需要,那么他就彻底地失去了存在的意义。越是孤独的人,便越是强烈地想证明自己是被需要的。孤独不可怕,一个人的孤独才可怕。
她终于抵挡不住自己圈住自己时怀抱的冰冷。走在大街上看着铺面而去的霓虹时她哭了。王菲在《扑火》里唱:“爱到飞蛾扑火是一种堕落!”
夏天快要走到尽头的时候,他说要离开这个城市。
告别会的时候,他把她介绍给他以前的同事。他说,这是我老婆,不过明天以后就不是了。她听到这话的时候握着酒杯的手突然抖起来,杯子险些滑到地上。周围的人都用异样的眼神看着她。她维持微笑,骄傲地将头高高扬起,斜视他,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
然后有人来向她敬酒,她微笑着答应,可端起酒杯将要喝的时候被他一抢过去,酒泼到台面上,满桌都是。他说,别喝了,你不能喝酒。
凌晨三点钟,他扶她去酒店开好的房间。他用满是酒气的嘴亲吻她。她已经意识模糊,攀住他的脖子强烈回应。朦胧间她听见他说,不要想我,不要后悔。
她将自己埋进工作堆里,没日没夜地加班。却依然会想他。想他有力的拥抱。那是她从来没有独自拥有过的。即便如此,她还是想念。她宽慰自己,也许是一直都孤独,所以留恋。每个人都只是一场空气,谁离开,谁来过,都只是填补一场空缺。不需要刻骨铭心。
这个城市有很好的互动性,每个周末都会有一些不认识的人组织一些娱乐节目。她在网上看到这些活动帖子,很是欣喜地报了名。然后,她有很多机会认识了很多陌生人,男人或女人。
却依然觉得心里荒芜。似乎那片土壤已经变了味,再也种不出先前的那种甘甜。 他离开后的第一个月,给她发了条信息,告诉她他的一些现状。
她想了想,还是回了信息给他,知道你好我就放心了。
可是他说,有时候我会想你,想属于我们两个人的城市,想属于我们两个人的时间,那是我的快乐。
她看到这条信息再次流下泪来,如果可以,我希望那天没有遇见你,如果可以,我希望我们都没有过曾经,如果可以,我希望我可以彻底地忘掉你,我现在开始后悔遇见过你。
他到她所在的城市附近的城市出差。他给她发信息,他说,过来看我吧,我很想你。
她向公司请了两天假去看他。
那是她第一次为了一个男人到陌生的城市去。她想对这个男人好,她想不顾一切地对这个男人好。
四个小时的车程。天色由黄昏转成黑暗。下车时看到满街的霓虹,有着与他每次见面的熟悉气息。
他到车站接她。他用有力的右手拥住她。他问她,想我吗?
她抬起头微笑地看他,没有回答,只是将脸埋到他宽厚的胸怀里。
他在酒店里叫外卖。两个人在深夜十二点钟躲在房间里吃晚餐。他吃得津津有味,菜洒得满桌都是。吃完后她抽了些纸巾要清理桌子。他在边上大声地禁止她,不许擦!留给酒店的人清理就好了。她诚惶诚恐地停下手里的动作。
凌晨的时候,她被他紧紧的拥抱给惊醒。她打开床头的台灯翻过身看他。熟悉的男人的容颜。温厚而忠良。她很想问他那天在人才市场为什么要跟她说话。她伸出手去轻轻抚摸他的脸。然后将头埋进他的胸膛间。如果可以,她希望天永远不要亮。
他将她的头扶起来吻她。狂烈的需索。
他说:“我们一起死在这里吧!”
她说:“好!”毫不犹豫。
有时候她相信宿命。那天他从她身边走过又走回来,那天她对他微笑,那天他搭讪她,那天她跟他走,那天他拥抱她……这就是宿命。遇见他,是她的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