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宾是一个好男人,最重要的是,他不知道前世的叶亦乔,他只知道今生的叶丽莎。
一
他们只知道我姓叶,英文名叫lisa,所以他们都叫我叶丽莎,我是这间五星酒店大堂吧里的驻店乐手,当我架着琴,穿着红色吊带裙像一团火一样站在演舞台中央时,我便迅速地沉浸其中,我享受一个人的独奏时光,享受客人投递来的各种眼色,这叫虚荣,但这种虚荣令我有满足感。
我的琴拉得非常一般,但面试的时候,大堂吧经理凭着自己的从业经验一眼选中了我。因为他知道,长得漂亮的女琴师即使偶尔拉错调也能得到客人们的包涵,关于我的美貌,不少人心存猜疑,有一次大堂吧经理在我休场的时候把我带到一桌客人面前让我随便应酬一下,于是我就挂着甜美笑容过去,其中有人问我,丽莎,我打赌你有削过下颌骨,我笑着摇头。
那你肯定有开过眼角!我还是摇头。
哗然之后还是有人不服气,竟伸过手来要捏我的鼻子,我亦不躲,脸上仍挂着笑,我不怪他们,因为这酒店里,甚至延展到这座城市,没有一个人是真正了解我的,我从来不对别人说起自己的过去,因为成谜所以吸引他们前赴后继来刺探我的秘密。
我已经在酒店驻场大半年,经理尚未建议我转场全因我对这样的客人有吸引力,梁宾就是其中一个,我知道他的意图,当一个男人频繁地找机会亲近一个女人时,永远只有一种意图。
但我已经有了男朋友,我的男朋友叫童恩,当我笑着被经理带到客人们面前时,我知道童恩正在餐吧的某个角落里看我,童恩是这里的DJ,他有一双纯净的眼睛,但是当他眼里只有我时便变得欲望迷离,他的耳朵有点聋,却能听出我琴声里带出的任何一点小情绪,一天二十四小时,我们几乎形影不离,我们每天开着那辆旧奥拓去酒店上班,一起去街边大排档里吃宵夜,偶尔还一起去别的酒店跑场,下班一起回家一起做爱一起沉沉睡去。我知道他爱我,而我也爱他,如果我不爱他,我不知道这个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子。
有时候我想,如果我转行去做别的,至少我和童恩之间会空出一些距离少了许多逼仄感,但我在酒店驻唱拿到的钱比那些辛辛苦苦朝九晚五上班的小白领们要多得多,况且我喜欢买衣服、买箱包、买鞋子、买珠宝、买百货公司专柜新到的化妆品,不得不承认,我身上有物质女孩的那种根性,这几乎是一种病,一种漂亮女孩最容易患上,而且很难戒除的病。
更主要的是,梁宾并不希望我脱离他的视线,他认为两个人二十四小时厮守在一起,令他安心。
二
客人们喜欢让我喝酒,如果我不喝的话,全无好处,但喝了的话,便会得到经理和煦的好脸色,并且收获一些陌生男人暧昧的暗示或邀请,当然,最实际的是能拿到小费,我的小费比酒店里那些坐台小姐要贵,这是行情,如果客人拿一百两百来糊弄,我会红着脸巧妙地推辞,直到客人自己都不好意思为止,对男人我不算笨,但亦不算聪明,如果聪明的话,我不会让自己的历史留有那些不堪的污点。
全世界大抵只有三个人知道我的过去,我,叶锦棠,还有童恩,现在我已经学乖,今后我要让所有男人都在云里雾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