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欧阳拿着吹风机细心地为我吹刚剪短的头发,我的眼睛开始有了湿润的感觉。
到楼下的时候,我看到了晓,几天以前用一封信离我而去的男生。
晓只能称为男生,没有经历,因而大胆、自我。晓迎上来,很显然,走近时,是微微的一愣。
“雪,你的头发?”晓的眼睛有光,我想那大概是泪水,但是我不愿意去计较。
“剪掉了。”我淡淡的回答。
“雪,我有话跟你讲,给我一点时间。”晓在我即将转身的时候抓住我的胳膊。
我甩开,然后回头,面对着他,说:“好”。
“雪,对不起,我不应该和你分手,你知道的,我还爱你,原谅我一次,我们和好。”晓盯着我的眼睛,在他的眼睛里我看到了缩小的我。
晓永远就是这样,凭自己的思想去做任意的事情,认为所有的事情,所有的人都会为他等待,典型的唯心主义,但是晓不知道我是典型的极端主义。爱,会不顾一切,但离开,就会彻底忘记。所以,现在,没有余地。
“晓,好了,别说了,我原谅你了,但是,我已——不——再——爱——你。”短短的几秒钟,我看到晓的神采由飞扬转为暗淡。
“不,你骗我,你说过,你会爱我的。”晓很大声地说。这是一种气势,或许晓认为我会被镇住,事实上毫无意义。
“是,那是以前,曾经,不是现在,亦不包括未来。”我冷静地说。我知道我是一个容易感动的女人,所以,我必须坚持。
晓的眼睛开始湿润,紧接着便有泪水往外流,他开始抓住我的双肩,试图抱紧我。我冷冷地甩开,然后转身离开,留下晓在原地。
我知道晓一定很恨我,因为我的决然断了晓最后的梦,但是我真的无法再挽回,就像头发,剪短了,就会没有原来的长了。就算再长出来,也不是原来的那些叉了。
有个男生为我哭,但我没有感动。
原因?
心里有个淡淡的影子。
所以晓,我心里已经有了你看不见的地方,我不再为你透明,你要我拿什么来爱你。
二
我永远记得十一月十九日那天,因为,那一天,我的生命之中闯进了一个女孩,歆雪。那天,有狮子座的流星雨,百年难遇。
那天,很多人去看流星雨,而她就坐在我的身边。我注意到的是她那一头长长的卷发。
然后,看到了她的眼睛,她的眼球是褐色的,让我联想到一种动物,猫。
我在没有流星的时候和她交谈,她一直很兴奋,说这是她长这么大以来第一次看到流星,因此前一天晚上准备了很多的愿望,今天来慢慢许。
当又一次流星雨的高潮来临,我听见她说:“晓,我把这颗流星送给你。”
人就是这么奇怪,容易为了一件事情而动容,我想我是感动了,有人愿意将星星送给我。
一个月以后,歆雪成了我的女朋友,事情迅速得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
歆雪如果是一只猫,一定是一只很柔顺的猫,因为她会为了我哭,会顺从着我。我想她一定很爱很爱我,在我心里面,她爱我多过我爱她,所以,我不能不爱她,她的爱注定了我的付出。
歆雪喜欢安妮宝贝,一个我认为阴暗的人,她的文字充满了一种令人窒息的霉味,然而她说安妮笔下的人物很像她以前过的生活。歆雪将钱拿来买昂贵的化妆品,美宝莲、ZA、兰蔻,还有一些我问都不敢问的东西。我觉得这是一种奢侈,她说这是习惯,无法改变。
我总是在她睡着之后看她的脸。她睡的时候会带着笑脸,很单纯,很平静,我会想她到底是个怎样的人,以前过怎样的生活。然而当歆雪醒来,温顺地靠近,我又觉得问似乎是多余,爱她就要包容她,包括她不愿意提及的曾经。
爱一个人是一件很容易让人懦弱的事情,我开始害怕失去她,甚至害怕有时候她突然变得不安分的眼神。
歆雪有自己的生活,但是我希望她能为我改变。我在夜晚吻她,然后跟她说不要再看安妮的书。歆雪会笑,笑的时候,我感觉她更像一只猫,只是不能再用温顺形容。
我想春天的时候,歆雪会有温度。我一直弄不懂,猫会不会冬眠,或许她在这一点不同于一只猫。
春天来了,歆雪还是全身冰凉,我笑着问她:“你是不是异类,四季都没有温度?”
歆雪很认真地说:“我是异类,只为了吸干你的精气。”
我笑着说:“是吗?那我愿意。”心里知道,或许她说的是真的。
歆雪在春天的时候跟我说她要去旅游,只是一个人。我知道我会想她,但是我无法跟她去。她有足够挥霍的金钱,但我没有。其实想到这些我会高兴,因为证明歆雪对我的爱不是因为金钱,还证明她的过去没有因为钱而沉沦。歆雪不是个坏女人。
歆雪就这样消失在我的视线中,我会在黑夜里点着一根烟想她,想她长长的头发,想她身上的味道。有时候,有一种预感,歆雪将不再回来,将从我的视线里消失,就像她的出现,很快,如流星。
她走的日子,我的心经常会有隐隐的痛。她去了哪里,和谁在一起,所有的,我都不知道。
一个月以后,歆雪回来了,拖着行李,背着包。
她对我微笑,告诉我她去了西藏,只此而已,别无其他。我一直想我的歆雪会对我坦白,但是我没有勇气问她是和谁去的。歆雪开始温暖起来,虽然夜里我还是会感到冷,但拥着她,会有踏实的感觉。
男人一旦变得懦弱,就会介意。我经常去她的BBS,她没有在那里提到春天里的旅行,就像是刻意的回避。我破译了歆雪邮箱的密码,我想歆雪不会怪我,因为我爱她。
雪:
最近好吗?
回到我的城市已经很久了,一切都很平静,没有人问我去了哪里。包括她,她是这个游戏的赢家,这对于她,便够了。
在西藏的那些事情你说你会忘记,我也希望,但不要刻意地去遗忘,让一切随着那个城市的风散去吧!
好好爱他。
翔
爱上一个人,第一次有了湿润的感觉,我开始觉得这场爱情的可笑,原来我只是一个代替,一个让她可以暂时寄生的寄主。
我默默地离开,走出我和歆雪的那一片天空。
两天以后,我给了歆雪一封信。我用笔写,写在很白的纸上,但是写信时我仍然爱她。在自尊和爱情面前,我选择了自尊。
如果爱情是一场赌局,最后的结局便是我输;如果爱情是一场游戏,我想我玩不起。
那么,亲爱的,你要我拿什么来爱你?
三
我是翔,典型的都市男人。
我想,我大概是患了都市综合症,长久地留在一个城市,因为习惯了那里的气息。
我不愿意去关心别人的生活,同样也不希望有人知道我。我会穿范思哲的西服,自己搭配领带的颜色。我会用带青草味的古龙水,它会和我身上的烟草味混合。
遇到歆雪时,她穿着白色的棉布裙子、白色的球鞋,还有一头凌乱的卷曲长发。她就那样睁着眼睛望着我,我看到了她褐色的眼球,然后我走了过去,对她说:“可以跟你吃午饭么?”
她笑了,我看到她的酒窝,“好。”
我告诉她我叫翔,目前未婚。
我在我最喜欢的“忽然之间”和他吃饭。我喜欢“忽然之间”,因为那里有淡淡的忧郁的味道,还有阿莫在唱一首首慵懒的歌。我喜欢阿莫,那一种慵懒的气质,那一头带卷的头发。
歆雪告诉我,她在这个城市长大,在这里读完了小学、中学、大学,现在在这里四处游荡。她说她从未想到过离开,除非有一天,她受到了伤害。
我笑,望着她褐色的眼球。
就这样,歆雪成了我的女朋友。
我们住在同一个屋里,但是我并没有要求她怎样,我将一间房给她,里面有一张足有三米的大床。然后其他的任由她自己布置。
我喜欢她,觉得她特别,就像阿莫,有些时候,我觉得她就是阿莫,和她一样有慵懒的气质,一样卷曲的头发。但是我不愿意去要求她,她有一种让人想象不到的简单,尽管给人的感觉是冷与傲,但我相信她心底的那种简单。
她靠自己的文字过生活,写小说,投给杂志社,在网上经营BBS,所以我没必要为她的钱担心。有时,她会撒娇地要我给她买一两支最新的唇膏,她经常变换不同的颜色,最喜欢鲜红,她说像血。
多数的晚上,我会抱着她,她身上很冷,我感觉不到温度。
“你好冷血,都没有温度。”我抱着她,蜷在沙发里看王家卫的《花样年华》。
“是吗,那你就是太阳,要把我照温暖。”她笑着说,用手托着我的脸:“我爱你。”她的手在我的皮肤上滑过,那种冷,一直渗到了血液。我突然觉得我和她在一起我会更加忧郁,甚至会沉沦。
“知道我为什么会靠近你吗?因为你是忧郁的男人,我想你必定是个温情的男人,我爱你。”歆雪的声音很小,我却听得很清楚。
“我也不知道我怎么会爱上你,只觉得你很奇怪,很特别。有别人不知道的秘密。”我吻她的头发,有淡淡的香。
歆雪在我的怀里睡了,很安静。我想不到,在这时,我竟然没有一点想得到她的欲望,但是我又一次确定了,我爱她。
第二天,我睁开眼睛,歆雪正看着我,我吻了她,然后和她讲话。
歆雪手里拿着我的那本安妮的《告别薇安》,上面有我最喜欢的《七年》,而歆雪也翻在了那一页。
“翔,你会离开我吗?和林一样?”歆雪问我,眼睛垂得很低。
“不会,我们会一生一世在一起,我不会离开你的。”我安慰她。
歆雪微笑,我伸出手,握住她的手,意图将我不会离开她的信息传递给她。
“我又找到了共同点,都喜欢安妮宝贝。”歆雪说。
我不再说话,紧紧地抱住她。安妮是我们心里共同的痛,那个小资的女人用她的文字抚慰我们的心,却留下更深的痕。
歆雪开始在晚上的时候撒娇要跟我睡,我会在晚上看文件,在她上床后我给她盖上被子,然后告诉她我会来。
歆雪每一次都在我上床之后,抱紧我,钻进我的怀里,却始终闭着眼睛。每个第二天,我问她时,她都会说不知道我何时来的,我想那大概是一种潜在的意识。
这样的日子过了一年,我想这一年我们都是快乐的,尽管我们彼此害怕失去。歆雪的头发很快地生长,直到腰际。我喜欢她的头发,所以她从来不说剪掉。
歆雪计划着明年春天和我去西藏。歆雪想去找那条消失的地平线,想去雪山,想去布达拉宫。
最终,我和歆雪没有赢得在一起的机会,而最后赢得的,是一个本不相干的人。
歆雪失踪了,带走了所有的东西,包括房间里的那一些味道。我以为歆雪只是想出去走走,因为她很久没有出门了。
三天以后,歆雪约我在“忽然之间”吃饭。仍然是我们第一次的老位子。
歆雪仍然穿着第一次见到我时的那条白色的裙子,和白色的球鞋,涂了鲜红的唇膏。
歆雪很专心地享受着美食,一点都不在意我的眼神。
我知道我们的性格,在不想说话的时候,谁都不会先开口,所以便只是沉默。
“翔,我要走了。”歆雪望着我。我又一次看到了她因为害怕而产生的惊恐。
“走,和我回家?”我期望是,就像以前期望她与我同住一样。
“不,是去另一个城市,离这里很远,今天下午的飞机。”歆雪说。
“为什么?”我问,带着忧郁,我以为她会因为我的忧郁留下。
“不知道。”她说:“只是想过健康的生活。”
歆雪站起来,走到我面前,我站起来拥住她,歆雪吻我。我第一次感觉到我想得到她,但是,似乎太晚。
歆雪在吻完我之后,走了出去,我坐下来,望着她的背影。这只猫离开我了,去了天涯海角。唱机里低低的放着阿莫的《十二楼》,我感到了一种寂寞。
我们似乎是约定,都没有再找对方,尽管我知道她是因为我而被迫离开。歆雪是猫,倔强的猫。
夜里醒来,我会突然感到歆雪就站在我的床边,但是睁大眼睛,只是一场幻觉。
冬天的时候,我习惯一个人去“忽然之间”喝温热的酒,听阿莫的歌,想以前的事。
春天,我想到了我和歆雪的那一个旅行计划。我处理好工作,关掉了手机,在三月的最后一天去了拉萨。我想也许歆雪会在那里等我,也许她已经遗忘了所有的过去。
没有想到,拉萨还有一家叫“忽然之间”的旅店。
我问旅店的老板,老板告诉我,半个月以前有个女孩来到这里,给他想了这个名字。
我想或许是另一个喜欢阿莫的人。
老板拿出纸,给我登记,突然问了一句:“你是不是叫翔?”
我点头,老板说,“那个女孩等的是一个叫翔的男人。”
老板告诉我她住的房间,我知道是我的歆雪。
我推开门,看到了站在窗前的女孩。“歆雪。”我对着背影喊。
女孩转身,我看到了她褐色的眸子,还有身上的味道。
“你终于来了,我知道你会来。”歆雪笑,仍然像是猫。
我走过去,拥住她,不说一句话。她,和以前一样没有温度。
那天晚上,我们说了一夜的话。
她说,她在那个城市看了一场流星雨,在那天许下了一个要忘记我的愿望;她说,她找了一个很平常的人谈恋爱,学着做一只温顺的猫;她说她会永远忘记在西藏发生的事情,但是会在心里留一个阴暗的地方继续爱我。
歆雪跟我讲那个叫晓的男生,说她和他之间的小幸福。说晓认为的一切很简单,以自己的思想去判断他身边的事,不管她的曾经。
我笑。我知道其实简单的男人更知道怎样给她平常的幸福,而我这个和她一样脆弱的人,在一起只会害怕,因为爱而害怕。
歆雪说他不准她看安妮的书,因为他怕她沉沦,可是他不知道她已经沉沦,而现在他是她的寄主。
我不说话,只是紧紧地抱着她。我知道,西藏之行以后,我们不会再有联系。
最后一天,我开始哭。我们知道,我们在相爱,是致命的爱,总有一天,会伤了对方,也伤了自己。
最后,歆雪站起来,收拾所有的东西,安静的,就像从前。
我在床上望着她,什么都不说。
后来她走到我的面前,伸出手,滑过我的脸,我感到了冰冷,是刺骨的。
“好好爱他。”我说。
她点头,说再见。然后头也不回地离开。
第二天,我回到了我的城市。一切都很平静,没有人知道我去了哪里,电话里有妈妈的留言,我没有回,只是删除。
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城市突然喜欢刮风了,风吹在我的脸上,就像头发扫在脸上。这个时候,我会想到歆雪。
歆雪,告诉我,你要我拿什么来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