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次又一次的梦见李志。他站在布达拉宫高高的台阶上冲我挥舞着手臂。他的头发被风吹乱遮住半边脸,黄色的阿迪达斯上有若隐若现的血迹。我说李志你等等我啊,别走那么快。
壹
2009年的春城没有春天。飘满雪的冬天刚过,夏天“当啷”一声就掉在眼前了。刹那间,整个世界全是绿色了,苍翠的让人无法拒绝的绿,恍得我睁不开眼睛。这让我有些怀念南方那个叫做南京的城市的春天了。桃红柳绿,莺飞蝶舞,空气里飘荡着甜丝丝的气息。李志牵着我的手,夜晚霓虹闪烁的十字街头。李志唱《春末的南方城市》,声音像外婆皮箱里收藏的老唱机发出的声音一般嘶哑而感伤。那些旧时光。
顾雷穿着肥大的T恤衫,戴着鸭舌帽出现在我眼前,说要带我去春游。我一脸鄙视地看着他,夏天都到了。顾雷摘下他的鸭舌帽扣到我的脑袋上,然后翻箱倒柜地找出那双已经许久没有见过太阳的旅游鞋套到我脚上。走吧大小姐,再不出去晒晒太阳你都要发霉了。
我将帽沿反转到脑后,盯着顾雷笑起来眯成一条缝的眼睛。顾雷,你有没有想一个人的时候会顺带想起一首歌,然后就一直听一直听,吃饭时听,睡觉时听,甚至上厕所都在听,一直听到吐为止。之后那个在你脑袋里不停摇晃的人就会跟着吐出来的那团污秽一起被冲进下水道。这种感觉你试过吗?
你又想李志了。顾雷牵起一边嘴角笑的时候样子一点都不可爱。像个小丑。
顾雷知道我的过去。第一次在曲晃的生日饭局上遇见时,顾雷就坐我的对面。一个身材微微有些发福的男人推开椅子站起来说要献给美丽的曲晃小姐一首歌。大家一块鼓掌,我拍得最使劲。我以为从男人口中唱出的会是大街小巷都在放的口水歌,所以当他略有些跑调地唱道:“雪山青草美丽的喇嘛庙,没完没了的姑娘就没完没了的笑。雪山青草美丽的喇嘛庙,没完没了地唱我们没完没了得跳。”我突然不知所措。那天吃的是火锅,大团大团的热气从翻滚的火锅里往外冒,大家都拍掌怪叫着起哄。我往自己的调料碗里加了整整五勺芥末。芥末的辛辣呛得我眼泪一直往下掉,大颗大颗的。
顾雷说他看到我一边笑着大口往嘴里塞羊肉,一边掉眼泪的时候就知道我是个有故事的女子。顾雷用“女子”这个词。我问他为什么不是个有故事的女人。顾雷说他划分女子与女人的标准是美好与否。顾雷说我是个美好的女子。
我问顾雷你是不是个有故事的男子?顾雷放下手里的画笔,把满是绿色颜料的手在裤子上蹭一下,走到我身边摸摸我的头挨着我坐下。顾雷说我给你讲个故事好吧。从前有个小女孩爬到一棵槐树上偷蜂蜜,蜜蜂被惊动了。小女孩回头看到树底下的小男孩,小男孩一动不动,小女孩也一动不动,蜜蜂也一动不动了。我斜一眼顾雷,完了?顾雷站起来拍拍屁股一本正经地说,完了,结束了啊。我拉住顾雷的裤脚,你骗我啊,后来呢?顾雷说后来有无数种可能,你想听哪种?我说最真实的那个。顾雷嬉皮笑脸地看着我,后来就是那个小女孩嫁人了,变成了某某夫人,小男孩就自己独享蜂蜜呗。
顾雷拒绝听到我说关于李志的事情。那我就没什么好说的了,因为我的记忆里几乎每个角落都有李志。我听歌的时候顾雷就画画,背影是一丝不苟的样子。
北方城市的冬天漫长得让人失去耐性。外面零下二十的温度足以把人冻僵。我和顾雷躲在暖气充足的房子里拥着一床被子看碟或者玩超级玛丽。地板上堆的全是顾雷在火车站的地下市场买来的蔡明亮的盗版碟片。屏幕上的男人尝试着把腿伸进那个洞口垂下来,屏幕上的女人用毛巾吸地板的水拧干后一遍遍继续。顾雷和我一样喜欢蔡明亮,在他的电影世界里永远不需要太多的语言,沉默是个很好的代替。我和顾雷很少谈及理想一类的东西,总觉得这个年纪再谈这些未免有点滑稽。顾雷的画卖出去后收到画廊寄过来的钱,顾雷把那些花花绿绿的钞票塞进裤兜,偶尔会很愤青地说一句,理想这玩意儿比他妈土豆都不值钱。 #p#分页标题#e#
顾雷的理想是画出比梵高更牛的画。关于这一点顾雷从没有跟我提过,我在跟顾雷青梅竹马一起穿开裆裤长大的曲晃那里得知。曲晃说顾雷是个艺术疯子,遇见我这个行为疯子,两个疯子在一起产生的巨大爆发力会把生活炸翻天的。
我俩没有曲晃说的那么悬乎,相反我和顾雷在一起后都像个正常人了。其实很多时候生活把人打磨得圆润至没有棱角是在无声无息中进行的,就像蔡明亮世界里的男人和女人无声无息地扩大着地板上的洞,女人最后穿过那个洞站在男人面前,台北的雨还是没完没了,生活不动声色。
贰
认识李志之前,我就是个对摇滚对艺术痴迷的半吊子大学生,成天和曲晃混迹于各种可以收集宝贝的旧货市场,梦想有一天自己能成为那些所谓的艺术家中的一员,狂妄得不可一世。那时候南京一个叫李志的歌手以他极具穿透力的嗓音和极易让人产生共鸣的歌词深深吸引了我,我抱着他的CD听到半夜两点依旧亢奋不已。第二天一睁眼恍惚觉得自己变得特艺术,开口第一句话就是“我们生来就是孤独”,结果被大家嘲笑了整整一个学期。后来宿舍好友把一个留着过耳长发,眼睛里流露着不羁的男生推到我面前对我说这个家伙跟你喜欢的摇滚歌手一个名,都叫李志,我的心里有了那么一丝小小的触动。
李志的一个哥们要向我们宿舍楼里的一个姑娘表白。李志和一帮兄弟抱了吉他,背了大鼓,拿了喇叭去给他加油助威。那哥们儿看着黑压压聚拢过来的人群情绪激动,拿着喇叭半天没喊出一句话。李志急了,抢过喇叭充当了报幕员,楼上305寝室的某某你给我听着,下面我哥们要送给你一首歌。李志的哥们儿慌了,说我不会唱歌啊。李志拍拍胸脯说没关系的,看我的。说完就拿过地上的吉他开始弹唱。那天他唱了首老狼的《模范情书》。当时我站在四楼的窗口看着下面一脸陶醉的李志。有些昏黄的路灯映着他的脸,他微闭着双眼,弹着吉他的双手修长而灵活。我当时一定是被李志的歌声和那晚的艺术气氛冲昏了头脑,居然不顾楼下有那么多的人在围观,冲着李志喊,李志,我喜欢你。
后来李志说那天他被我吓到了,回到寝室思考很久依旧迷茫不知所以。说这话的李志表情一脸神圣。教学楼天台上的风很大,李志的头发被风吹过来拂着我的脸。一架仿佛大鸟的飞机在我们头顶低低飞过。我目光追随着那架飞机,阳光刺痛了我的眼睛。李志说多美好啊,我们此刻是如此接近太阳。
文艺起来的李志总会让我产生一种闷骚的感觉,好在多数时候的李志只是个爱抽“红梅”烟,爱吃红烧肉的小愤青。李志狠狠掐灭燃到尽头的第五只“红梅”烟,拉起我的手一脸兴奋地说,走,吃红烧肉去。我坐在李志破得不像样的自行车后座上搂着他的腰闭上眼睛,想象着李志正骑摩托车载着我疾驰在一片无边无际的原野上,我甚至闻到了油菜花的芳香,听到了蝴蝶震动翅膀的声音。我希望这条路没有尽头,一直走一直走。李志掰开我的手,催促我快点下车。他甩了一把额头上的汗,妈的,总算到地方了,累死我了。李志说吃红烧肉的时候要坐在刮点小微风,有点小月光的露天小方桌旁,要上一杯二锅头那才叫有感觉。而我居然相信了他的狗屁逻辑,跟着他骑了一个小时的自行车穿越了大半个城市沐浴着月光坐在油腻腻的小方桌旁吃让一般女生望而却步的肥腻红烧肉,并且是一脸幸福的样子。
顾雷看着我吃得满嘴油乎乎好像很香的样子,伸过筷子夹了一块放进嘴里,嚼了半天终于还是没能咽下去。怎么会有一个女孩子这么爱吃红烧肉?我放下筷子,找块餐巾纸擦擦嘴,然后瞪大眼睛看着顾雷,要是你每天都做给我吃,总有一天我会变得很胖很胖,那个时候你会不会嫌弃我?顾雷不说话,揉揉我的头发看着我笑。顾雷的笑让我感觉温暖,即使他沉默着,那眼睛里盛满的笑意仍然像寒冷冬日里射下来的几缕阳光暖暖地包围着我,让我生出无限的勇气,好像自己又可以回到某一段强大无比足以与世界之荒凉浩瀚相抗衡的时光。#p#分页标题#e#
顾雷拆下深蓝色的窗帘,换上米色碎花的。顾雷说夏天都到了,我们应该让生活明亮点。我把深蓝窗帘放进大盆里倒上洗衣粉,脱了鞋跳进去用力地踩。我大声喊,顾雷顾雷,你快来看,这水多脏,只不过一个冬天而已嘛。顾雷说今年的冬天太漫长了。我和顾雷一起把蔡明亮的所有碟片收拾好装进一个箱子里,刚好楼下有收废品的师傅蹬着三轮车经过。顾雷趴在窗口叫住他。我俩气喘吁吁地把那个箱子连同一些废旧的杂志抬到楼下堆在师傅面前。师傅蹲下身翻了翻,把那个纸箱子推到一边。师傅说这些废书我要了,三毛五一斤。顾雷指指脚边的纸箱说那这个呢?师傅说这玩意儿我要它干啥,又不值钱。
叁
曲晃的婚礼订在阳光灿烂的六月初。对方是那天在她生日饭局上为她唱歌的男人。三十四岁,事业有了点小小成就,谈了几个女朋友也参加了几次无聊的相亲活动都觉得对方不是自己那颗流浪的心想要停泊的港湾,直到有天遇见曲晃,觉得此女子就是自己翻越了千山万水苦苦追寻的人生另一半。于是即使知道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也要毫不犹豫地踏进去与此女子结成终生伴侣。曲晃一脸事不关己的样子坐在我对面摇着手里的柳橙汁叙述他们的爱情故事。我说曲晃,这下你找到幸福了。曲晃撇撇嘴,苦笑了一下。她放下手里的饮料,看着车窗外人流来来往往、喧闹嘈杂的街道。曲晃说可是我当初的理想不是这样啊,我想要的生活不是这样的啊。我说曲晃,你可别逗了,你都奔三的了还谈什么当初的理想与追求。那些东西不过是证明自己有过一段张狂青春的证据而已。
顾雷穿西服的样子很帅。我帮他把领带系好站在他面前仔细端详他。我说顾雷,你这样儿就像个白领。顾雷一把抱起我。顾雷说你穿上这件小礼服比范冰冰都漂亮。我低头看着顾雷的头发,顾雷的大眼睛,顾雷的鼻子,顾雷的嘴。顾雷的一切都映在我的深色瞳孔里。我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我的顾雷,顾雷,我想就这样一直抱着你。顾雷放我下来,说傻瓜,现在是我一直抱着你啊。我把顾雷拉到镜子前和他并排站在一起,我说顾雷,我觉得咱俩真是郎才女貌。说完就咯咯地笑,笑得蹲到地上站不起来,笑得眼泪顺着脸颊不间断地流下来。顾雷蹲下来抱着我的头跟我一起笑,我的脖子感受到了潮湿的液体。十分钟后,顾雷拉起我说,我们要去参加曲晃的婚礼的。
那天的曲晃迷人得像个不小心坠落凡间的天使,认识曲晃九年,大学入学第一天在宿舍昏黄的光线里看到角落那张床上盘腿坐着拨弄一把吉他的曲晃,我就突然产生一种很宿命的感觉,说出来不会有人相信,我的直觉告诉我这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女生。曲晃带我逃课,带我去旧货市场淘宝。她在一个地摊前找到一张郁冬早期的CD《露天电影院》后发出的尖叫声让所有路人都为之侧目。曲晃那时候对民谣音乐的热爱几乎到了疯狂的程度。曲晃说,总有一天我会遇见一个流浪歌手,然后我就成为流浪歌手的情人,跟着他一起去流浪。曲晃认真的表情让我找不到任何理由去怀疑。我看着走上红地毯的曲晃,洁白像雪的婚纱。男人一脸幸福地伸出手迎接他的新娘。杜宇先生,你是否愿意娶曲晃小姐为妻,在神面前和她结为一体,爱她、安慰她、尊重她、保护他,像你爱自己一样。不论她生病或是健康、富有或贫穷,始终忠於她,直到离开世界。男人没有任何犹豫,我愿意。接下来的事情发生得有点突然,在场的所有人都惊呆了,除了我以外。我坐在前排看着转身跑出去的曲晃,使劲握紧了顾雷的手。从第一天认识曲晃起,我就知道她是个与众不同的女子。
肆
从认识你第一天开始,我就知道你是个会不断给我带来惊喜的家伙,李志拆开礼品盒看到那张我跑遍了几乎整个城市找到的CD使劲亲了我一口。那张是歌手李志的《被禁忌的游戏》。李志同我一样迷恋这个跟他同名同姓的摇滚歌手。大学毕业那个夏天,李志问我愿不愿意跟他一起走,我二话没说拎起行李箱跟他坐上了开往南京的火车。我们在市中心租了间仅能放下一张床、一张桌子和两个人的房子。李志在酒吧唱歌,我给酒吧附近的一个小餐馆刷盘子。 #p#分页标题#e#
李志下班后兴冲冲地背着他的吉他跑到小餐馆找我,拉了我的手说要带我去吃南京的红烧肉。老板拦住我们说还没到下班时间呢,我们可是签了合同的。李志推开老板说,去他妈的合同,我今晚要带她去吃红烧肉。我扯扯李志的袖子说,李志,你别这样。我马上就下班了,你先在外面等我一会儿。李志回头看了一眼满脸是汗,手上还沾着洗洁精泡沫的我。老板倚着玻璃门似笑非笑地看着我和李志。李志拉起我就走。老板说,你要走了,按合同前面那半个多月的工资一分都没有。李志吐了一口唾沫,钱,钱,你们这种满身铜臭味的人就他妈知道钱。今天是我媳妇儿生日,我就想带她去吃顿红烧肉。我想看她吃得满嘴油乎乎、一脸幸福的样子。李志没说完就蹲在地上哭出了声。那晚的南京静得出奇,汽车和商店都悄无声息,李志的哭声在一片寂静里断断续续,我突然心痛地快要不能呼吸。
李志戒掉了抽了四年的红梅烟说总吸那玩意儿伤身体。我把他吸剩下的烟盒拆开来铺整齐,用透明胶带粘了满满一墙壁。我说李志,你看,我们置身于一个开满红色梅花的国度里。李志看着我笑得很傻。半夜李志掰着手指坐起来又躺下,躺下又坐起来。墙上的烟纸被窗缝里漏进来的风吹得发出声响。我取下挂在墙上的吉他递给他,说李志,唱首歌给我听吧。李志在一片黑暗里拨动琴弦,唱《春末的南方城市》。我在无边无际的黑暗里看不清李志的脸,我听到他忧伤的歌声,感觉到他眼里流动的光。
李志带我去酒吧听了一次歌手李志的专场演出。那天天气很好,多云转晴。去的人很多,我和李志手牵着不要命地往前挤。我看到了歌手李志,他留着长头发,穿破了洞的牛仔裤,站在灯光闪耀的舞台上环视全场。我站在前排手捂成喇叭状放在嘴边在一片跳动的音乐声中拼命朝他喊,李志,我的男朋友也叫李志。我们和那天到场的所有人一样在李志的歌声里来回摇晃,忘了时间,忘了生活。李志唱到《春末的南方城市》时我的眼泪没能忍住,一下子涌了出来。
伍
夏天来临的时候,我在城南的旧货市场给李志买了一件黄色戴帽子的阿迪达斯,给自己买了一双红色的耐克。几天后,我穿上我的红色耐克,李志穿上他的黄色阿迪达斯,我们带着积攒的五千块钱去了梦寐以求的西藏。李志说他就想看看西藏的雪山青草和美丽的布达拉。我给他一拳,还想看看没完没了跳舞的姑娘吧?李志嘿嘿地笑。后来曲晃说你们那次去西藏根本就是个错误的决定,你应该阻止李志,即使阻止不了也不应该跟他一块去。我对曲晃说,即使李志下地狱我也会跟他去,因为我爱他,我离不开他。
我和李志一人拎一个行李箱站在火车站前的大道上抬头看天。西藏的天很蓝,西藏的云很白,一望无际。我从没有见过如此纯洁与静谧的天空,散开的蓝色巨大丝绒,容不得一丝杂质。李志说亲爱的,你摸摸我的心,它为即将到来的神圣之旅跳动地特别快。我微微有些呼吸困难,但仍然兴奋地说李志,我觉得咱俩特伟大。李志张开双臂深吸一口气,对,伟大的西藏正在迎接伟大的咱俩!
李志说你站在这儿别动,我先把这个行李箱拎过去再回来拎这个,等着我啊。潇洒迈着步子的李志跟我第一次见他时一样,过耳长发,眼神里流露不羁,右手插进裤兜一副什么都无所谓的样子。我看着他向我走来,视线越来越模糊。世界突然没有了声音,我身体前倾倒下的一瞬看见李志红着双眼疯狂向我跑来,我好像听到他在说,等着我啊!人群的喧哗和司机惊恐的眼神从视线里渐渐淡出,最后一刻李志拉着我的手。
我一次又一次的梦见李志。他站在布达拉宫高高的台阶上冲我挥舞着手臂。他的头发被风吹乱遮住半边脸,黄色的阿迪达斯上有若隐若现的血迹。我说李志你等等我啊,别走那么快。李志一下从台阶上蹦下来走到我面前,我看不清他的脸。李志说亲爱的,你抱抱我。我哭着往后退,不,我不抱,我怕我一抱你你就会消失。李志说不会的,抱抱我。我抹掉眼泪走过去抱他。李志的身体冰凉,我双手紧紧搂住他企图用我的体温温暖他。李志抚摸着我脸上长长的那道车祸中留下的伤疤说亲爱的,再见。我哭喊着伸手抓他,李志消失了,雪山上的布达拉宫也消失了。我头痛欲裂地从睡梦中醒来,顾雷紧紧抓着我的手。#p#分页标题#e#
陆
收到曲晃寄来的信。曲晃说她在旅途中遇见了一个流浪歌手,她要和流浪歌手结伴旅行。照片里的曲晃咧着嘴和一个背着吉他的长头发男子站在一望无垠的草原上笑得灿烂无比。信的最后曲晃说妮子,忘了过去,和顾雷一起好好生活。他比谁都爱你。
顾雷那幅叫《有故事的女子》的画被人以很高的价钱买走。买主说这幅画画得真好,特别是左脸颊这道长长的疤让人感觉这个女子有一个很精彩的故事可以讲述。
顾雷说我攒够钱了,咱俩去西藏吧,去看美丽的布达拉。不过这回得事先为你做好防止缺氧的准备。我看着顾雷,终于相信,有些梦想和故事可以有一个完美的续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