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走在长征路上

 

下半夜,月光清澈。他们身手矫健,翻过了围墙,踩着月光回到了寝室。

我12岁的时候,从小镇升到县城的中学来。我是小镇唯一能考上这所全县最好的中学的一个,所以我倔强并且骄傲。单纯的小镇生活叫我在复杂的新环境下极不适应。所以,很快我就和几个家伙打了几架。我想那是因为那时候我还没有学会忍耐。

如我说的一样。我孤独。我和班上的大多数从其他小镇上升上来的同学一样,在各自的小学自命不凡,受尽了老师的宠爱。这种心底的骄傲是其他一些花钱进来读书的同学所不具有的。他们是谁?他们是本县各机关部门伟大的子弟们。可是他们不必在乎,他们知道很多我们不知道的事情,认识很多我们不认识的人,他们是学校里最活跃的细胞,而我们则是他们取笑的目标。

我自然也可以做老实的一个,譬如学黎石宝。这个家伙每次都考全班第一名。我们只看见他学习学习,不在乒乓球场、篮球场或者任何一个可以运动的地方。你只可以在教室看见他或者看见他拿一个黄色的盘子在食堂里。他甚至没有在寝室和其他的谁一起聊天过。他只会读书、读书。所以当蒋大刀欺负他的时候他总是不知所措,站在那里要哭的样子。蒋大刀把他的书在教室里扔来扔去。黎石宝就跟在蒋大刀的后面,蒋大刀扔一本,黎石宝就捡一本。蒋大刀还在教室里喊:“黎石宝,去告诉老师啊。去啊!去啊!。” 黎石宝永远不会去告诉老师,他只是会捡自己的书。他害怕。

这样的事,我也不会告诉老师。向老师求援,那是丢脸的事,你的骄傲也不容许你这样。所以蒋大刀把我的铁皮水桶踢得凹了进去的时候,朝我的被子上吐口水的时候,我就和他亮出了拳头。当然,更多的时候是我们争吵着他就忽然朝我冲上来,打我一个措手不及。我做了太久的好孩子,所以我打架的时候内心总是很矛盾。蒋大刀在学校里混得久了,认识些社会上的小混混,我害怕在回家的路上被人拦住报复。所以每次打架,我总是背上了这些包袱,输给了他。他总是得意,以为我不是他的对手,然后又有下一次的打架。这样的次数多了,我那时候一个叫盘臻的同桌,他就和我说:你和他打架,要么不打,要打就拼命,叫他下次不敢动你。而我爸爸的意思是:倘若没办法真要打架,宁愿自己赔钱,也不要自己受伤。于是我就下了狠心,再也没有了心理包袱,在后面的一次打架中出了全力,打得蒋大刀再不敢还手。这样的事情过去以后,就再也没有受到过他的欺负,即便我们之间有争吵他也不再突然的朝我冲上来。你所不知道的内幕是,那一次打架过后,我的手指头肿了两个礼拜。而有一天我在寝室拿“正红花油”往手上檫药的时候,蒋大刀也走过来问我要了药也檫起来,他一边檫一边说:“妈的,下那么狠的手,老子的手也打得肿了,和你一样。”我说:“操,你不先动手,我们怎么会打起来。”“然后我们互相对视了一下,都笑了。

那一笑过后,我们似乎成了朋友,彼此有心照不宣的微妙。可是我们还是做不成朋友,因为那时候,他太不耐烦,他和其他所有的处在骚动青春期里的青年一样,把学校看成了囚笼和游乐场。他们在熄灯以后,翻越围墙,穿过老县衙,过南平路,就到了长征路。长征路传说是邓小平带领红军长征时候走过的路,是革命的路。传说仅仅是传说,关于红军和长征那已经是远去的事情了。眼前所鲜活的一切是:长征路有录象厅,有电子游戏室,有大大小小的商店,有大排挡,还有四处游荡的“慢慢游”。慢慢游是一种三轮载客摩托车,两快钱就可以载你在这个小县城里逛上一圈。我想说的是录象厅,和很多年后我和别处的青年交流后得出的结论一样,录象厅是当时流行的产物,几乎在整个南中国都有他们的影子,和卡拉OK一样的盛行。他们放映李连杰、成龙、元彪、洪金宝的武打片、林正英的僵尸片、郑伊健的《古惑仔》,也还有一些别的好看或者不好看的片子。 #p#分页标题#e#

他们还放映叫年轻人兴奋不已,血气上升的三级片或者“教育片”。“教育片”是他们的行话,关于性和赤裸裸的肉体。他们是谁?他们是我亲爱的同学们。他们在月光下回来,在长征路上一路小跑,在废弃的老县衙一齐撒尿放水,在学校的围墙边脚步轻轻,在寝室里先是悄声细语到后来又开始争论。他们会评价、感叹那些情节和肉体,在黑夜里吞唾液、吐口水。我不想说,我在这样有月光的黑夜里也是醒着,听他们说那些跳动的话,直到一切寂静,呼吸平静。

我不知道《古惑仔》影响了多少可爱的少年们。总之在少年们成长的路上,《古惑仔》关于意气、关于血腥下的兄弟情,繁华街道上的灯红酒绿、醉生梦死,使一大批孩子走出了校园走在了不平静的大街上。他们学陈浩南,他们组“洪兴”“、东兴”以及别的其他的帮派,他们歃血为盟,生死与共。很多个夜晚,蒋大刀在寝室里说他和他的兄弟的传奇,他们是“十三少”,有十三个好兄弟。他强调在游戏室的时候是他首先动手打了一个哑巴一巴掌。后来那哑巴反抗,他又怎么踢了那个敢于抵抗的“垃圾”几脚。他们嫉妒,赌马机吃掉了他们所有的钱,而哑巴却一直在赢、赢、赢。最后他们拿到了钱,在长征路上的大排挡喝了多少的酒。他们还会各自背一根棍子,在夜晚10点以后的街道上走,看见了仍然在外游荡不肯归家的狗就上去一帮子打死,扔在大排挡里,去皮,大块吃肉,大口喝酒。他们随意打他们看不顺眼的其他人。

他们在那样的夜风里游荡,用年轻人的激情争强好胜,吃不得一丁点的亏,追寻连他们自己也不知道的美好。他们闹事、他们火并,他们驾驶着摩托车在夜色里追逐,一阵一阵的马达轰鸣,他们拿着砍刀互相追杀。一条短短的长征路,一条繁华的街,从这头走到那头,需要20分钟。一个短短的黑夜,从天黑到天明,需要10个小时。一个少年的成长,从1岁到16岁,需要一个父母的半生。一把锋利的刀捅进了肚子,从生存到死亡,却只需要一秒钟。

如你所知,青春一直走在长征的路上,他们经不起意外,一个岔路,就会全军覆没。所以我在车水马龙的街道边,看到有他血液染红的暗红水泥地的时候,心里凉了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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