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甩掉这个女人

我决定和陈晴滩牌,下班前我发短给她约她吃饭。吃什幺呢?其实我早已有决定:猪头肉,有大师说要甩一个姑娘的时侯就带她吃一顿猪头肉。我神往这招很久,虽然还有很多办法但是我还是决定先试试这个办法,因为这个方法好像很温和,不会那么伤人家姑娘的自尊心。唯一的坏处是我还要买单。但是比我良心上的难过,这不算什么,毕竟,猪也是受害者。 
        当然,带她去吃一顿猪头肉的时候,顺便还耍带上一盘大蒜应该更有杀伤力。其实我觉得吃猪头肉本身并没有什幺,关健是什么时候吃,刚认识的时候效果最佳,那应该最能体现我是一个非常俗,不浪漫不着调,不体贴,没品,没文化的一个人。要是和一个姑娘已经亲密到吃完蒜都能kiss的程度,别说吃猪头肉,就是吃没洗干净的猪大肠也不怎么好使,当然,吃猪粪绝对会过关,但是这招是杀敌800,自损3000,传扬出去,估计以后在本地区难以立足,当然,侥幸立足了也会是风云人物,例如宋江先生和朱棣皇帝,不过宋江先生是跳进粪池子,而朱棣皇帝是吃假的狗屎,都演绎的不够纯正。可想而知如果真吃的威力有多巨大,所以此招除非性命攸关不能轻易使用,一出必中。
  
  其实说实话,在浅处和深处,我自己都不了解我自己,用哲学一点的话说就是,我发起火我自己都害怕。也许我试图通过别人的反应来完善我的人格鉴定。例如每次照镜子的时候我都觉得我是一个帅哥,刚来深圳每次坐车车买票的时候,售票员小姑娘都会说:靓仔,买票。我表面不动声色,其实内心早已陶醉不已,直到有一天我看到一位长的像猩猩的大叔也被她喊做靓仔之后,我恐惧起来。于是我把这事当作一个笑话讲给营业员小李,只是故事中把我自己忽略掉了,不在人前贬低自己来制造笑料是我最近刚学来的,在电视的一段相声表演中,我看到一个家伙狠贬自己来制造笑料,我觉得一点也不好笑,并且还有点起鸡皮疙瘩的样子,观众们的鼓掌估计是是对他祖宗的致意,因为他把自己的祖宗都挖出来了。小李告诉我,广东人对男的都称呼靓仔,我才恍然大悟,原来广东人民对外貌很重视,都到了互相洗脑的程度。但是每天照镜子的时候,我还是觉得我是一位帅哥,尽管有时候光线不同,角度不同。我会对着镜子里面的我露出白森森的牙齿,笑一笑,然后说:加油!哥们!
  
  再来继续说吃饭的事情,她如果有涵养,可能会看着我张牙舞爪呲牙咧嘴的沾着大蒜把一只死猪的头部某些部位吃完,然后出门幽雅的对我说说,你明天不用打电话给我了。或者当时就阴沉了脸,低吼一声,我先走了,我不饿。我想我一定会吃的很饱!因为我觉得现在的女孩都喜欢吃西餐喝咖啡的赏月看大海,而我偏就不会,有时间的时候就是喜欢回家上网,看看书,瞅一下那一堆需要洗的衣服,发一下愁,然后写点无聊的东西平衡一下内分泌,要不就一个人傻逛,到大街上发一回呆,看一下美女,我从来不怕看美女,因为我觉得我是帅哥,虽然我旁边的人从来没有提过这个事。我仔细的看对面的,旁边的漂亮女孩,从乌黑的头发,到白嫩的脖子,直到她不好意思走开,或者白我一眼后不看我,我就报之以嘿嘿一笑(当然要是有一男的在旁边我是不会傻乎乎干这傻事的)。但是奇怪的是小李就不是,他每次见了美女后就忽然变得沉默起来,变得很酷,我很纳闷,这家伙平时是个话匣子,怎么翻脸比翻书还快?难怪他说有很多女友,看来我也要学会耍酷才好,才能解决单身问题,但是要命的是,我就是不会这个。

  顺手说一说我和陈晴如何认识的,那天我从樟木头坐广深高速火车返深圳罗湖,大约30分钟的车程,我交上了桃花运。我规规矩矩的按照号码坐下,对面一个好看的女孩,不是很惊艳的那种,但是我很有感觉,那就是陈晴,长发挽成一个髻,披上道袍的话造型就像一个道士,白白的皮肤,精致的鼻子,不大不小的眼睛,和一张性感的小嘴,不过还好,这张小嘴最后还是被我辣口摧残。至于身材,穿了一个大TEE衫,无从打量。她旁边还有一女孩,姿色一般,我边上不一会也坐下一位 50多岁的阿姨。#p#分页标题#e#
  
  就像狮子一样,一遇到鹿群就能立即发现自己的猎物,我也是,姚明和美女,谁不爱呢?其实按照平时的习惯看完美女就好,不会打扰,但是碰巧她那天她穿那tee衫我司营业员小蔡女士也有同款,于是多看了几眼,她也好奇的用眼睛扫我,我忍不住说,你看我干吗?她说,你不看我怎么知道我看你?对于一切挑衅,我从不害怕,我说,我觉得你的TEE衫好看。她说,是吗?我刚在北京路买的呢。我说,前几天我公司里面同事也穿了一件,不过你穿起来比她好看一些。款式颜色都很特别,尤其是图案的设计,很有新意。
  
  你是做服装设计的吧?旁边的女孩插嘴问我。我说我是设计师。设计什么哦?她继续问追问,我故意打哈哈,说,保密。她嘴巴一扁。我说长路漫漫玩个游戏吧,其实变魔术是我学来讨好以后的女友的,但是我总找不到女友,只好把它无数次的展示给路人甲乙丙丁先了,没事,就当练习,我自我安慰。她们没有表示反对,于是我把刚学来的猜纸片上的字的魔术演示了一遍,让这个女孩猜,猜字环节我故意拿起她的手,让她望着我得眼睛,然后慢吞吞的放下她的手,假装低头沉思一下,然后我故作神秘的说:我知道什么字了。然后说出了那个字,她惊得目瞪口呆,问我如何知道的,我说我从你眼里看到的。她嚷嚷着说肯定不是。其实我在寄给她的时候就把字看到了。
  
     旁边的陈晴也好奇起来,非得让我重来一遍,我故意推辞了半天,弄得她俩有点不开心的时候,才说,好吧,最后一次,看清楚哦。其实我最爱欺负女孩,从幼儿园小朋友到上小学的小同学和我一个桌子的女孩没有不被我欺负的哭鼻子的,以至于至今都耿耿于怀的还大有人在,我总结这也是我至今单身的又一顽症,或者是报应。我觉得全世界的女孩都不会喜欢我这种人的,虽然我是帅哥。但是,我就是改不了这个不良的爱好。

 旁边的阿姨看的也呵呵的笑起来。我如此这般的重来了一遍,然后握起陈晴柔弱无骨的小手,拉她站起来,收起紧张,拉她站起的目的是看清楚她的高度,还不错, 160左右,最后肆无忌弹的看完她的脸,故意反复沉思了半天才说出了那个字。她们俩惊讶的连下巴都快掉到车厢里,站起身来找我身后有没有镜子,嘴里还不住的嚷嚷,一定是你看到了,我说我可没看,我哪里看了?你们写的时候我头是朝后的,给我纸团的时候我是放在身后的,你们的眼睛欺骗了你们的心。 骗人,肯定是看了。陈晴叽咕着。女孩也说我做了手脚,我心说老子让你们看出来手段还叫魔术?真是的。于是我说这样吧,下次坐车在碰到你们我就告诉你们俩答案。这很难碰到吧!陈晴说,我心说不是很难,是非常难。嘴上却说,看缘分喽。这时正好快到终点站了,旁边的女孩着急的看着我说:说不说啊。我有点委屈的说,好吧,看你们俩这么有诚意,把你们手机告诉我,我回头发给你们。于是我就认识了陈晴。

  现在说一下我的工作,我是一位平面设计师,这年头会个PHTOSHOP就可以说自己是平面设计师,所以我尽量多学一些程序,摆脱这种尴尬,比如DW,FLASH,尽管很少用到,但是找工作的时候可以加分,就是不加分,上面摆多几个英文字,我觉得也好看,效果应该和说话时候夹带几个英文效果等同。按照一般的模式,我好象应该多喝咖啡才华才能更横溢,但是我就偏爱喝凉白开,当然这也可能是我成不了大师的一个因素。上大学时候心理学老师说,做设计师的都是活泼的,而且外形一般是瘦瘦的,我说Dior是就是个胖子,她脸一沉:这位同学,凡事都有例外。于是当年度期末考试我理所当然的不及格,人家在玩,我却火烧火燎的补考。有时候有人听说我是设计师时,就会问我明年流行什么,我不知道这是对我的恭维还是对服装设计师这个词的尊敬,我汗颜,如果要我做服装设计师的话,我只做我喜欢得东西,明年耍是大家都喜欢我做的东西那这东西就是流行,但这有难度,所以我故作深沉的回答,你可能就是流行。估计KarlLagerfeld不会刻意去猜测明年流行什么,也很难猜,有这闲工夫,不如多看几眼美女,更有感觉。其实我#p#分页标题#e#

觉得他也没啥大不了的,我和他只有有两个区别:一是不同国籍,二是他成功了,我快成功了。当然我也是瞎琢磨,毕竟,我不是服装设计师。我是会PHOTOSHOP的平面设计师。

  早上我觉得我留胡子很好看,到了中午的时候我又后悔的要死,下班后本来要立即修理的,但是我却没有,因为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气氛最好搞颓废一些。我觉得我有时候有点神经质,单身时间长了,甚至怀疑自己是同性恋,每当思维有怀疑的时候,我就在逛街时接近一个我认为不错的男人,站在他身后,试图让自己的潜意识喜欢他,其实这是我自己发明的一个小测验,但是还好,经过几次证明我不是同性恋,不过这事不能马虎,我每过一段时间都要验证一下,不过有时候前面的男人会突然回过头来看我,眼神怪怪的,我怀疑他是同性恋,见到帅哥了要起歹心,我于是赶紧马上抹油溜走。
  
  据说同性恋不是天生就有的,我想我要是成了同性恋也是结婚生了孩子以后,就像林平之爸爸的祖父,生了孩子之后再探讨一下辟邪剑法,多么有收获的一生啊,绝对是大灰狼级别的人物。相比之下,东方不败就差点,不过我觉得东方不败可能是那方面能力不行,那么多老婆,连个根都没留下,就火烧火燎的割的干干净净的练起神功来,丢人不说,非常可惜,我要是他爸妈,非煽死他不可,当发现有这个苗头的时候,就天天念咒,唠叨:你以为结了婚就完成任务了?可以好好干事业了?没门,我们要抱孙子。不过又根据我阴谋论猜测,东方不败就是因为那方面能力不行,最后自暴自弃,一了百了,割了算了,反正也是摆设,不如专心干点事业,于是一位超级郁闷变态高手诞生了。由此我得出一个结论:高手不是变态的就是郁闷的,寂寞的是最平常的。我太强大了,有时候我自己都不由的佩服我自己,嗯,然后我就去肯德基买个鸡米花慰劳一下自己。
  
  
  对于为什么要和陈晴分手,我到现在也没搞明白,那天我极度无聊想起她来发短信给她,原来她也住在东莞,小说电影都是这样的,无巧不成书,巧了就是缘分。我们巧的也有些离谱,幸好不是住在我对面,那就太假了,连我都不信,连我也会怀疑她是专门来监视我的,或者是一位暗恋我的富婆把整个楼层都包下来然后在21楼用气球做成一个心向我求爱,不过这绝对不可能,因为我不喜欢气球做成的心,我觉得有点俗,大小我也是位设计师,也是应该有点品味的,不是小品位,是品味。
  
  她出来了,说是要我告诉她那魔术如何玩的,还说我刚要给你打电话呢,你这家伙还行,守信用。我听了后激动的当时就拍着胸脯说,我堂堂男子汉怎么能不守信用呢?不过,你得请我吃东西,我才能告诉你答案。陈晴说你是野兽派的吧?我说你错了,我是禽兽派的,补充一下,是印象禽兽派。陈晴问我什么是印象禽兽派,我说这你不懂了吧,印象禽兽派就是有选择的做禽兽,不过你放心和我在一起,我对你没印象。陈晴当时就白了我一眼,我感觉我很享受这白眼,很希望她多白我几眼,我就是喜欢欺负女孩,然后看她们翻白眼,多好玩啊。就像以前听大光头张卫健唱的一首歌里有这么一句:爱上一个人,一定要让她相信,这家伙操着香港大舌头,我一直听为是:爱上一个人,一定要让她伤心。幸好当时没有女孩喜欢我,因为那时他是我的偶像。
  
  于是我们就去麦当劳吃雪糕我叫她找地方先坐下,然后要了两个雪糕,慢吞吞的走到她跟前说,给你,她抬手来拿的时候,我拐了一个弯,对着后面的空椅子说:人呢?她说讨厌,站起来抢,我就是不看她,也不给她,于是她鼓着腮帮子坐下了。我说原来在这里呢,给你,她又来拿,我又拐了一个弯,说人怎么又不见了?孙悟空啊。她羞红了脸,在桌子下面用脚踢我,因为我还没结婚,为了避免踢倒重要部分,我决定不惹她了,就给了她。陈晴说你找打啊,我说你打吧,打坏了我就赖在你们家了。我又说她吃起东西来像一只猪,她说我才是猪。然后我又以看她手镯的名义顺便又捏了一把她的小手,出门过马路的时候抬头看到前面来了一辆车,我赶紧揽过她的小蛮腰,柔情蜜意的说:小心,车。没想到天杀的车竟然拐弯走了,很不给我面子。#p#分页标题#e#
  
  吃完后,我们就那么慢吞吞的走着,也不说话。手若有若无的蹭一下,碰一下,春风从面庞柔柔的滑过,天慢慢的开始变黑。我心想不能老这样,夜黑风高正是作案时节,我发了一下狠,我要拉拉她的小手:死就死了,抓住。然后我就去抓她的手,没想到一把抓到大腿内测,我很尴尬。她怎么想的我没仔细研究,按照我的相对论理论,我的感觉就是对方现在的感觉:那就是她也很尴尬。最后总算还是抓到了,僵硬的拉她到了百佳超市,满商场的转,也不买东西,就是转,其实是那阵式应该是我拖着她,她刚开始还是挣扎了一下,然后就任由我拖着了。我以前最羡慕的就是拖手的情侣,我那时就期待有那么一天我可以拖着一个女孩的手逛商场,逛啊逛,让那些单身的满腹委屈的在大街上发呆的自以为很帅的家伙羡慕我嫉妒我,我的目的终于达到了,陈晴说,我的脚要断了,还有,禽兽,你那魔术还没告诉我呢。我说我们认识才两天呢,你这人怎么这样,管我叫起禽兽来了。
  
  我觉得一般人追求女孩不用3年,最惭愧也得一年吧,然后才能拉拉小手,还好,我两天就拉两次到手了,一次是正是的,一次是非正式的。有此得出结论,我不是一般人,因为我这么帅,又会变魔术,又是设计师,设计师都是有点品味的嘛。
  
  陈晴是位幼儿园老师,传说这是一个充满爱心的职业,我从小就喜欢欺负小朋友,那时候老师恰好那是可以体罚学生,所以我在爱心的关怀下罚了不少站,吃了不少苦头。长大后正好能接着欺负小朋友的头,那几天每每想起这事,吃饭的时候,上班的时候,火车上,我都能一个人忽然诡异的笑了起来。

  需要再强调一下的是,由于我很帅,又会变魔术,还是设计师,我理所当然的收到了火车上另外一个女孩的电话,她当时说她叫叫田玉,后来她告诉我她在深圳福田工作。由于匆忙和不怎么在乎,我电话里的存的是“填于“,田玉刚打过来时我有点蒙,这是个不好的习惯,以至于我的电话每隔一段时间都会发现一些我想不起的电话来,比如无名一,猪头三,王八四等等此类,于是每当收到一些不知所踪的短信时,我只好上网查一下电话归属地模糊猜测一下,要是再隔段时间不联系,我就一咬牙,清理了。我每到想不起这个号码是谁的时候就会发誓要改掉这个坏毛病。
  
  就像公司周经理说一天一个小进步,365天就是一个大进步,我非常佩服她,我觉得她说的还是有点道理的,虽然她经常说这句话,让我觉得我在她面前好像是个白痴,但是她做了我的经理.,能做经理的肯定是不简单的,我这么聪明和有型,能做我的经理更加不简单了。别人都说她是靠着老公,我就很反对,就像我支持一个女人因为金钱而喜欢一个男人的观点一样,那说明那个男人有吸引力,金钱也是吸引力的一种,虽然我现在没钱,我将来肯定有大把钱,我还要盖所希望小学,然后抽空去给小朋友发发铅笔,然后上上青年报,这事慢慢来,先不着急办。周经理有还有很多优点的,她的专业是音乐,她唱歌很好,骂人的声音也比较高亢,阴阳顿挫很有韵律感,以至于每次骂我的时候我以为她在唱歌;她还会发现我广告册子里面的错别字和一个招贴画向上移动2毫米好看,还是向下移动1毫米好看,她品味很高,会一眼就判断出我最喜欢的那个logo很难看。还有她还会生孩子,我就不会,她刚刚就生了一个孩子,生完后不到2小时就气若游丝的打电话给我:小刘,东宝的药盒做的怎么样了?当时我正在洒满阳光的在东门大街上练习耍酷看美女,这让我有那么一点郁闷,因为那天是周末,每到周末她都会打我的电话,这次连生孩子都不放过。她真的非常的敬业,我很有感觉,连生孩子都忘不了自己的事业,这点我最佩服。
  
  田玉说你怎么不打电话给我,我说我很忙,没时间,她说再忙你也要告诉我啊,现在我一坐车就想起你来。我说很好,怪不得我最近老打喷嚏,原来是你在想我,以后想之前要告诉我,我准备准备,那你周末有时间吗?她说有啊,我说哦,我想想,不好意思,我刚好没时间。最近很忙,不过下周二我有时间,到时候我打电话给你吧。其实我周末就是回家上网,看看书,瞅一下那一堆需要洗的衣服,发一下愁,然后写点无聊的东西平衡一下内分泌,要不就一个人傻逛,到大街上发一回呆,看一下美女,不过现在又多了一个陈晴,让我有点乱,让我不能全身心,聚精会神的发呆和看姑娘了,因为她会忽然发短信给我问我在干嘛,让我吓一跳,我做什么事情都是很专注的,这绝对不是开玩笑的。因此从那时到现在为保持我这个美德,我的手机再也没有铃声,全是震动。#p#分页标题#e#
  
  田玉哈哈一笑然后说,你这人怎么这样,那好吧。说实话我对她没什么感觉,做设计要讲感觉,看女孩也要讲感觉。不过有女孩给我打电话,我总不能不欺负一下吧,那才符合我的性格。就像上小学那会在我没事的时候,我会盯着同位女同学张某某王某某李某某等的胳膊肘,当她过了一毫米的中间线,我会毫不犹豫的予以痛击。现在每次打电话她们总会跟我唠叨这个岔,我哈哈大笑说,我就是喜欢欺负你,不服让你男朋友来打我。
  
  于是那个下周二我就和田玉吃了个饭,没教她魔术,而是如火如荼加玩了一个,并且聊了我的伟大设计梦想,还有我也没有摸她的小手,因此我们的定位应该是哥们。我是这么想的。

  那天我和同事们去开了一个无聊的周经理表演大会,手机随手放在办公室的抽屉里,回来的时候已经有6条短信和2个未接电话,全是陈晴的。在干吗?想我没?怎么还不回?赶紧回!再不回我不理你了!我不理你了!我的脑袋有点大,这台词我好像在某本小说或者电影里见到。
  
  我觉得这事我得好好想想:我的生活最近好像有点乱,我正式的拉了拉她的手后,还干了这样几件事:一是和她看了几场电影,并且又趁机拉了她的手,间隙还放肆的捏了那么几小下,当然,她也没有表示反对的意思,虽然最后我的手全是汗,有点滑,但是我也没有松手。二是吃了几次饭,有次她表示要回家自己做了吃,我很激动的问,你会做饭吗?她说她不会,让我做。我心说你不会做还提这个岔干吗?明摆着欺负我嘛,我哪能被你欺负呢?寡人虽然会做,但是怎么能轻易出手。所以我说,我也不会。三是逛了几次街,并在闲暇很严肃的向她叙述了我伟大的设计理念,当然,我不得不承认,里面我还是有点高于生活的成份,也就是吹嘘了一点。其它的零零碎碎很难记录。
  
  但是怎么突然的她就把我的手机当成她的卫星导航器了呢?我可不是濒危动物,不想时刻被盯梢。这种关系忽然让我有种不安全感,虽然现在鞋子被她强制摆的整整齐齐,床单被罩都被换成我觉得还凑合的新款。衣服也随时洗的干干净净了,晾衣服时也不会歪歪扭扭了,毛巾也换成白色的了,那天她还说你的

毛巾怎么都是深色的?我说我都每次去超市都想买条黑色的毛巾,可惜没人卖。还有我的钱夹里面被她放上一张她的照片,我当即很有修养的表示,那就先放我这存几天吧。其实我觉得她的那张照片很好看,要是我妈看到了会非常的开心,因为每次回家老妈都喜欢检查我的钱包,那时我会故意放上张漂亮姑娘的照片。只是我喜欢钱包里面只放钱和钱有关的东西,不要放其它东西,不然怎么能叫钱包?
  
  但是现在下班后我发呆的时间却没有了,走路时不能左顾右盼了,我还想当当作家写写文章呢,没有思考时间怎么行,不能老是做那些她给我的心理测试题过日子吧,选不好还要用水粉画花脸,我很恼火每次我都会做错,我知道她故意整我。但是我不光帅,我还很有修养,我服输。画就画了,反正待会不管她愿意不愿意,我会全部在她脸上重画一遍。
  
  总之,一闭眼我脑子里都是她,同时我又仔细的想了想这事,不由的吓得我一哆嗦,惊出一身冷汗,幸好我理智没有做其它事情,后果严重性我想了很多次后还想象不出来,可见又多严重。于是我开始有点想念那些单身的满腹委屈的在大街上发呆的自以为很帅的家伙们了。
  
  不过我还是逐条回了:在开会,有点想,在开会没看到,在开会没看到,在开会没看到,在开会没看到。下班后才收到她的回复:我就知道你有事,下次把手机带身上。所以我想事情在没有发展到很严重的情况下,向她摊牌,我决定当着陈晴的面吃一次猪头肉,并且蘸着大蒜吃,没有大蒜就吃大葸,反正要搞出点味道和气势来。

  当然,其实我很早就想换一下被罩床单了,那天正好和陈晴逛商场,我于是很得意和慎重的同售货员小姐商量了8分钟,然后郑重的让陈晴给我拿了最后的主意。还有,我也主动打了几次电话给她,还有发过一些暧昧的短信,比如十二生肖你最喜欢和哪一个成亲。这些事能不说就不说,但是我觉得还是有必要交代一下,让我觉得我除了帅,有修养,还很诚实。虽然我很不喜欢打电话和发短信。 #p#分页标题#e#
  
  快到下班到有点紧张,突然想来还没想好去哪家饭馆吃,要是饭馆没有这道菜怎么办?就在这个思考的瞬间,我又通过大脑的发散性思维想到很多和猪头肉类似效果的东西,比如猪鞭牛鞭驴鞭狗鞭啥的。我不懂为什么要叫做鞭,因为鞭是几条扭在一起形状,从这个层面上来说,麻花更应该叫鞭。我觉得最恰当的还是应该叫做棍之类的名称,如果觉得不够文雅,那就换算一下,叫做猪麻花牛麻花驴麻花狗麻花或者也可以叫做猪小弟牛二弟驴三弟狗四弟啥的,都比鞭更人文更恰当一些,卖3鞭酒的时候就可以叫做猪驴狗兄弟酒,既文雅,朗朗上口,又有亲和力。虽然我对这些东西的疗效持怀疑态度,但是上次我看新闻说湖北一个家伙因为吃多了羊鞭,小兄弟发了疯,足足的立了3天才消停,虽然我不是他老婆,这点还是让我有点担心的,立3天没问题,但是不能上班和逛街了。所以就是吃,也尽量要少吃,要是我吃完了失去理智,要送陈晴回家,不但事情搞砸,还会更加麻烦。当然,我马上上网查了一下猪头肉有没有这方面的功能,还好不是很强大。于是我打了个电话给营业员小李,问他附近有没有卖猪头肉的餐馆。
  
  营业员小李算是我的朋友,但不是最好的朋友,应该是介乎于泛泛和酒肉之间的之交,据说以前是做保险行当的,要比我矮一些,胖一些,不帅一些,当然,品味是没法跟我比的。平常总是喜欢西装革履的,西装配革履我是非常同意的,但是革履配上白袜子我就觉得有些不太协调。我很少和他一起去逛街,我这也是为他好,因为我怕他和我在一起的话可能会更加自卑,当然要是非要一起,那只会显得我更有型。虽然他总是说他有很多女朋友,但是我一个也没见到过,这点他做的相当神秘,让我怀疑他是天蝎座的,但是我同时也怀疑他根本一个也没有,通过我发呆时候的观察,很多家伙就喜欢吹牛,没有女友的时候吹自己很多女友,有了女友后吹自己很多情人。这点后来总算得到了证明,同时也证明了我拥有作为设计师应有的敏感性。当然这个家伙最大的优点是心肠好,但是据我猜测是他是在实践他的营销学理论,因为他的床头总会放着这一类的书,虽然我一点也不感兴趣,但是偶尔无聊的时候也会随手翻看一下,不过翻看了以后我觉得更无聊了。无非是见到陌生人怎么打招呼送卡片之类,这个对我来说不用学,手到擒来。
  
  有一次他告诉我他买了一新电视机,于是下班后我决定去他家看DVD,刚到楼下碰到来一满头大汗气喘吁吁的男人手里抱着一台蹭亮的电视机伸着个脖子往外走,背上背着一个包,右边胳膊上还挎着一个。小李看起来在本地区人缘特别好好,热情的和对方打起了招呼,搬家是吧,对方说是啊,小李说搬不过来我来帮你一下吧,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就当锻炼一下身体,对方说不用不用,小李热情的说都是邻居客气什么呢,二话再也没说就双手抬起了电视机屁股,对方感激的连说谢谢,说现在向您这样的好人真是不多了,这让我当时就感觉有点脸红起来,于是我赶紧过去帮他把绳子解开,男人还说自己的是搞市内装修的设计师,但是忘记带名片,以后有机会多多联系啊。于是就这样小李帮他把东西搬到了门口的摩托车上,我来帮他捆上。从这点也能看出小李是多么热心的一个好人,不过没拿到名片以后还联系个屁,从这点证明他功夫还不到家。
  
  上楼的时候小李跟我说这家伙眼光还行,跟我用一个牌子的电视机。我说是你邻居吧?小李说不认识,我说你可真是好孩子,党和国家没有白培养你这这颗好苗子。不过很快他就发现自己家里的新电视机不见了,还有DVD机和十几张A片,一张也没没给他剩下,总之我也不能看DVD了,还和他一起被穿绿色衣服的联防队员录了口供,小李一五一十的交代了丢了什么,连A片的事情都交代了,但是就是想不起来是饭岛爱还是小泽圆主演的了。很快小李就被以观看和传播淫秽色情录像的罪名进行了再教育,看架势有要被拘留的危险,经过他一再的表示以后一定改正后,那位同志要他下周三把检讨书送到派出所里去才算过关。最后那位同志严肃的,像招聘会上的HR一样对我们说,在家等消息。只到他们走的时候我们才想起我们是来报案的。后来我办护照的时候,又和一位警察同志打了一次交道,那是一位身材修长,皮肤黝黑的姑娘,我终于忍不住对她说你不会笑,是吧?她严肃的看了我一眼说,到对面复印五份身份证给我。我猜想她面部神经有些问题,因为我初中时候的美术老师就是因为下雨的时候在外面乱跑,造成一边脸没有任何表情,俗称面瘫。我觉得这事有点离谱,这肯定是少数没素质的人混进了革命队伍,再说看制服也是编外人员,或者是他昨天晚上和老婆内分泌没有协调好或者严重一点是刚被老婆打了一顿,正好我们倒霉给碰上了,不过从他对A片的憎恨程度上看,他应该是非常讨厌夫妻之间的那事的,所以我觉得后者的可能性比较大。这件事最后的结论是营销大师遇到骗子也会吃亏,遇到编外警察也会发傻,营销学应该加上这么2章:1是如何认识和分辨骗子。2是如何和编外警察打交道。#p#分页标题#e#
  
  大约过了半年,小李回家在楼梯里面遇到一个男人,相当眼熟,好像是认识,但是一时又想不起来了,出于职业的好习惯,他就热情的打起了招呼,并送出了名片,短短数个楼层就聊得相当愉快和谐,并充分的运用了数个他的职业交流技巧,不过据我所知还是没有拿到对方的电话。在回到家后他忽然就想起来这家伙就是偷他东西的那个贼,他很少见的激情突然爆发,拿起家里的面板,跑出去追到那个家伙劈头盖脸的就打起来了,让邻居们以为查暂住证联防队又要来抓人了。

  小李回复电话说他也不太清楚,不过你可以去美食街对面的东北饭馆瞧瞧,还问我问这个干吗,我心说老问寡人一些没有营养的问题,这玩意除了吃好像不能用来做装饰,我至今还没发现谁家的客厅里面装饰上一个油喇喇的猪头的,你要是发现的话马上告诉我,我马上去给今日一线爆料。说不定还能收到100元的爆料费,不过我突然很想在周经理的办公室里挂一个,要风干的那种,我觉得很有点相得益彰的感觉。再继续心说小李,这厮真是白在东莞混了3年,连个卖猪头肉的餐馆都不知道。当然这些话我只能心说,不能直接说,因为我和营业员小李是介乎泛泛和酒肉之交的朋友,还不是无话不谈的闺中密友。不过我还是有点得意的回答了他这个小问题:说就随便陪个女性朋友吃个便饭,她口味比较独特。说了之后我又有点后悔,觉得自己刚从赤贫上升到脱贫的高度,不能马上就流露出暴发户的嘴脸。再说营业员小李是有很多女朋友的,跟他得意这事这不是跟李小龙比双节棍吗?他说你小子行啊,我于是有点羞涩的说哪里,就一普通朋友。不过说实话寡人我本来就很行的。他哈哈一笑,我也哈哈一笑,然后就挂了电话。介乎于泛泛和酒肉之交的朋友一般都是这样讲电话和结束电话的。
  
  然后我就收到了陈晴的电话,她说她今天没空,这让我有点蒙,然后问她干什么呢?她说她要做头发,还问我头发卷的好还是直的好,虽然这个话题和品味与设计都沾点边,让我很感兴趣,但是由于我没有发呆的时间,我也没有混过发型界,一时还真没有主意,不过大家都说艺术是相通的,建筑设计师都可以改行做衣服,平面设计师怎么就不能剪头发呢?但是我还是说你觉得呢,她嘿嘿一笑说她不知道,所以才问我,我说很好,这事又不是买床单被罩,但有点立体裁剪的意思,不太好拿主意,还有一般我早上喜欢光头,中午喜欢长发,晚上又喜欢光头,因为早上是光头的话洗头方便,用毛巾随便擦一下就行,中午是长发可以耍耍帅,晚上睡觉是光头的巨大好处我还没想出来,小好处还是又两个的:一是晚上起来不用开灯,二是比早上起来看到自己的头发像鸡窝心情好。她说你严肃点好不好,人家在征求意见呢,我说我没笑,非常的严肃,旁边的人都以为我在和中情局开会,刚才还有个警察过来看了我一眼然后就走开了,他肯定以为我是他的同行,还有你可以咨询理发师。她说正咨询着呢,这不是也征求一下你的意见嘛。我说恭喜你,你快升级成野兽派了,她说你讨厌,你才是野兽派呢,我说错了,我是印象禽兽派,比你厉害好几层。她说去你的,不跟你说了,我自己弄,先这样,挂了。其实我觉得她对剪什么发型,应该早有主意,问我意见只是当我是黄灯,红灯或者绿灯要来是不可阻挡的,但是还是有必要提前通知我一下的,免得被罚款
  
  因为陈晴没有问我什么野兽派,让我心很痒痒,自从那天聊天提出这个名词,我发呆的时候就会想一下,虽然好像不是原创,但是关于野兽派我是这样想的:知道自己喜欢啥,却不知道为啥喜欢,就像狮子喜欢吃肉,却从不讲究鹿肉和羊肉的不同。。所以我绝对不是野兽派。因为我吃饺子时从来都是先问一下有什么馅的,大肥肉的坚决不吃。于是它变成了我的门派和座右铭,还有我的座右铭随时都会变,有时候一个月一变,有时候3分钟都会变,因为我的座右铭太多了,就像别人问我最崇拜谁,3年前是刘德华,1年前是姚明,3个月前读了李傲的大作后后,我就重正的回答说:当你问这个问题的时候,我就回家照镜子。我这时忽然想起关于吃饭的大事还没好好谈谈,可恨,怎么一聊天就走神。#p#分页标题#e#

  不过回到家时,我却看到了一个女孩背对着我站在11楼11号的门口,那是我的门口。我不住深圳的时候就住在南城的一幢单身公寓里,既然住单身公寓,就要彻底的符合单身这一精神,所以我就选择了1111号,房子隔音效果不太好,经常有人半夜三更把我吵起来,但是这比我以前住的木板房好了很多倍,那时候如果幸运我的隔壁住上一对情侣,那我第二天总是打瞌睡,因为昨天晚上又听到了生猛的现场直播,当然,我没法选择不听,我还要强忍着不要翻身,怕打扰了人家的内分泌和谐活动。这更加让我知道做光棍的不容易,更让我加深了对创作光棍这个词的作者的崇拜。
  
  从背面看身形婀娜像陈晴,嗯,是她。这丫头还真的换了一个新发型,我不知道该称呼什么,于是我原创性决定叫她陈情娃娃短发,这比起以前的长发显得俏皮很多,我潜意识和意识在第一眼都觉得挺好看的。我说你怎么来了,不是剪头发嘛。陈晴说刘兵,你有时候就是根木头。刘兵是我的名字,我觉得我的名字娱乐性还是很高的,起码别人一喊我就像要去做健身运动。其实说实话我最喜欢的名字有下列几个:刘大邦,刘清秀,刘多备,刘不墉,现在看来只有留给我儿子了,因为我爸爸当时不喜欢这些名字,事先也没准备和我商量的情况下就给我起了刘兵这个名字,他经常对我说的话就是:赶快结婚,给我生个孙子,然后爱死哪去就死哪去,离我越远越好,让我怀疑他还是有点支持我搞搞事业的。
  
  我说我不是木头,我很聪明,咦,好像你今天有点变化,然后我作势浑身上下的打量她,直到看的她脸红起来,陈情说刘兵,你好讨厌,好看吗?我认真的好像忽然才发现她新头发的样子,然后从前到后,从左到右看了一遍她的新脑袋,并忽然用手指敲了敲,说挺好的,像个小西瓜,看起来年轻了至少10岁,恭喜你,你现在看起来有20岁了。她的抡起拳头就打了我一下说我是不是活够了,我敏捷的跳开了,没让她没打着。我说活够了,活着真没意思,你搞的这么漂亮,我跟你上街还不被别人嫉妒死,与其被别人嫉妒死,不如你现在现场直接亲手杀死我得了。陈情笑着作势又要打我,我又说你的孩子们估计要失去你这位好老师了,她停止出手并好奇的问说为什么?我说你弄的这么耀眼这不是明摆着想往模特界发展嘛!?陈晴眉开眼笑的说这话还像是人话,不过我觉得还是做老师好,我喜欢孩子。我说嗯,非常好,其实我一直觉得你有做脚模潜质的。她哈哈大笑起来说你刘兵你就是个禽兽。我严肃的纠正她说我是印象禽兽派。我发现我又发了欺负女孩的毛病,我有点后悔,都快分手了,还欺负人家干嘛呢?于是我说你吃饭了吗,她说没吃,我说那我们去吃饭吧,她说好啊。
  
  陈晴在逛街的时候最喜欢跟我说小朋友的事情,比如总是喜欢让小朋友喊她是美女老师,然后就派发一块巧克力糖。还给我看那个她认为最可爱的小朋友的照片并且手舞足蹈的讲他的故事,我看了那个照片之后说你的手机像素值太低,看起来就像伊拉克恐怖组织录像带的截图,不过我可以用PHTOSHOP给你处理一下。她还说情人节到的时候小朋友画玫瑰花送她,我说很好,这么小就知道泡老师了,比我有前途。但是陈晴老夸他可爱,这让我很想使劲拉拉他的耳朵,看他会不会说我欺负他。

  我不知道吃饭有没有催情的作用,反正这餐饭吃完以后,我不但没有和陈晴分手,还接了个小吻,当然,也不能算小吻,毕竟舌头也发生了碰撞,虽然只是我无耻的碰撞她。事后这还让我有点罪恶感,但是这事比起接吻以后做的事情,还不算什么,毕竟这也是要走的一个程序,就像我的windows开机要输入我的密码一样,不输入密码的话我觉得那就是公用机。
  
  关于吃饭的情况是这样的:我和陈晴来到东北餐馆以后,发现里面人很多,于是我们坐下来选菜,我听说选菜的速度是最能体现一个男人是否优柔寡断的象征,所以我以非常快的速度把菜单看了一遍,遗憾的是除了饭店里面有几个猪头模样的人以外,没有猪头肉,更不用说猪小弟。说到点菜,每次我都端端正正的以最快的速度选,尤其人多的时候,但是最后点的那个往往还是我最熟悉的那个,我在发呆的时候想这事和找女朋友有某种联系,但是我还没参悟透其中的道理。#p#分页标题#e#
  
  于是我只好很绅士的问陈晴想吃什么,她说我想吃西红柿鸡蛋面,我说行,服务员,给她来一盘猪肉饺子,她又说我讨厌,我很委屈的说那你来点菜,于是我把菜单伸向她,她伸手来拿,我头也不抬又拿回来了,口里说,给你你又不要,我自己点。她涨红了脸小声说刘兵你讨厌,又玩是不是,我说什么什么我没听见,她踢了我一脚说你又活够了就赶紧说,我说什么啊,给你你又不要,她说我哪不要了,是你没给我,于是我说哦,忽然忘记了,又拿起来给她,不过她这次乖了,没伸手,我说看吧给你你又不要,她说你把它放我面前,猪手拿回去。我只好把菜单给她了并说我不是猪手,说到我的手,我觉得我的的手指很修长很好看,我有时候最爱看端详女孩的手,我觉得女孩的手是第二张脸,再漂亮的女孩配上一双粗壮的大手都大打折扣,所以我发呆的时候常常想那些女孩的手,所以每当这个时候我都会对耶稣和释迦摩尼发一个誓:主和佛祖,让她属于我吧,我会好好照顾她的手。当然,陈晴的小手还是不错的,我都拉过11次了。
  
  我时常走神,比如开会的时候我会觉得周经理的发型很古怪,就像一个泰国人妖假扮日本艺妓的样子,还有我还很想看看营业员小蔡不穿衣服会是什么样子,因为我觉得她的屁股特别圆润,不知道脱了衣服是否也是那样。还有我还会突然对清洁工小郑产生性幻想,这让我有些郁闷。然而最郁闷的是我竟然想看看周经理剖腹产时候留在她肚子上的刀疤是什么样子的!!
  
  所以在吃饭的时候我又走神了,我发现那个服务员像个白痴,因为他喋喋不休在推荐那些我觉得是最贵的菜式,这让我想到了在广场上抱着我的腿卖玫瑰花的小孩子,还有那次我去中域电讯时候跟在我旁边不走的像只饿坏了的鸭子一样喋喋不休的售货员,我直接就告诉他,你不走开我就不买你的东西,但是他就是不走,于是我就没买他的东西。所以我觉得一个懂得很多的笨蛋比无知者还要白痴是非常有道理的。反正凡是服务员推荐的东西我从来不要,因为我老觉得这不是别人吃剩下的就是别人不要的东西,所以我怀疑我有洁癖,但是我饿了的时候还是会把早上的粥吃掉,因为我很不愿意下11楼买方便面,虽然有电梯。从这点看我没有洁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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