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突然发明中文系那边的园子里有一大片蔷薇的。那么美那么艳的蔷薇,开在四月,开在春天里,开在她的心里。
因为,她心里有了一个男子。她是跟着同学旁听他的课时爱好上他的。同学总是说,我们的古典文学老师啊,要多棒有多棒。盘算机系的她不认为然,一个男子,能有这样的魔力吗?但那堂课之后,她的心就乱了。
她向同学探听,才知他是留校的,比她们大不了几岁,所以,羞涩是难免的。
去听他课的路上,总有一间屋子会放一首歌——《蔷薇处处开》。“蔷薇蔷薇处处开,青春青春处处在……”是陈蝶衣作词的吧?从前只感到俗艳得很,如今听起来,这样的动人了。
她本不爱好那些酸酸的文章,可因为他,她爱好了。也读那些宋词了——“若只如初见,何事西风悲画扇”。又读——“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怎么全和爱情有关啊。
有一次听课,他说,他心目中的女子也应当是古典的——长发飘飘,个子高高的,穿着素色衣衫……这句话让她非常为难了。
她开端跑步,每天跑步,为了长个,为了减肥,为了讨他的欢乐。头发半寸也不肯剪了,买了这辈子第一双高跟鞋,每天只吃一点水果……
他的宿舍在教师公寓的三楼,他不知道,有一个女孩子每天凌晨六点都要在他的楼下站十分钟。但那天凌晨,她被霜打了一样,回来后就病倒了。那天凌晨,她看到他的宿舍阳台上挂着一些女人的东西。有裙子,粉红的!有内衣,粉红的!有小手帕,粉红的!
他怎么可以有女朋友呢?但他的确是有女朋友了。后来,她去看他的女朋友。他的女友,好像画中人,那么美丽那么脱俗,一笑倾人城,再笑倾人国。她蹲在蔷薇前,哭了。
夏季,粉红的夏季怎么这么快就过去了呢。不久,他调走了,去了北京的一所大学,她没事的时候就去坐在那间大教室的最后一排,悼念这个夏天。她想,她的头发已经这么长了,惋惜,他没有看到。
两年之后,她有了男友。男友是中文系的才子,就是她去旁听时去的那个教室的一个男生。他说,当你进来时,我就心动了,因为你脸上有一种素色的光芒,你短发,大眼睛,带着一种芳香,当我与你擦肩而过时,你的身材里散发出一种蔷薇的香味。
还有,他说,你路过那些蔷薇花时,我看到你也似一朵蔷薇,开得那么美那么纯,于是,我每天都在跟着你,当你去跑步时,当你站在老师楼下看他的阳台时,当你哭了时,当你的头发长了时……这些,我都知道。
她笑了,当她在爱好他时,另一个人也在爱好着她。她错过一个夏天,可另一个人没有错过。她的蔷薇,处处在开。所以,你错过一朵蔷薇花没关系,要害是,你不要错过这一季所有的蔷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