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夜里,风阴阴地啸着,四周寂静无光,半晌才见一辆汽车孤单地驶过,连树枝都杀气腾腾地摇摆,这真是个寒冷阴晦的冬天。我伫立在中山路街角,双臂捧住了肩,浑身被冷风吹地渐渐麻木渐无知觉。这个时辰,手表时针指向的是两点。凌晨两点。
我来自广州。你应该知道广州的冬天,阳光很细柔,很和煦,穿一件薄毛衫在草地上打羽毛球,去公园泛舟,再或者是去郊外烧烤,都是春天般的暖暖洋洋。我却提着一个不大不小的行李箱,盛了几件换洗衣物,于腊月二十八这天离开广州,奔赴传说中美丽的青岛,奔赴我的爱。虽然它很冷。
我们相识在某年某月某日某天,我去他的网站投稿,那是我的第一篇文章,字节短短,生涩难懂,我却当它宝贝,像珍视一部著作般交给他,意外地被退稿。“您好,您的文章不符合本栏目发表要求”,这段话让我郁郁多时。我不甘心,又投了一篇,他仍旧很遗憾地将我退回。于是我恼了起来,质问他,“为什么批准别人的,不批准我?”,他微微笑的表情,不愠不怒,“希望有一天对你的文章全部绿灯”,就此记住他的名字,叶凡尘。
因为不甘心,我便一直盘旋在他的周围,那个叫“海阔天空”的文学网,听到坛友亲切地称他为总舵手,把网站简缩成“海天”,我便也默默将它生了根。关于叶凡尘,和他的海天。海天举行了网友聚会,海天与网易发动了专题征文,海天资助艾滋病患者,海天主页那副可爱的LOGO,海天海天,多少次我在仰望着它,可它没有留意我的存在。
叶凡尘的照片登在主页上,俊朗,清秀,脱离一般才子的飘逸,生动跳脱。他着白色毛衫,双手潇洒地兜在裤袋内,头微微上仰,眼里藏有灼灼的火焰,激情丰富地望向远处。这张照片被我铺成了桌面,每一次打开电脑,都看到叶凡尘英俊的脸,和他激情丰富地注视。每到这时,我心就欢欢喜喜,体内哗哗哗哗的,流淌着快乐的泉水。
为了让他注意我,我拼命地充电,拼命地看各种各类的书,拼命地去模仿林徽因---他最欣赏的女性。也不分日夜地写字。十六岁的林徽因在康桥邂逅二十四岁的徐志摩,他们走在叹息桥,说自己的心愿,后来走上数学家桥,又谈起了美与人生,“徽因,现在,你最想做什么呢?”,她不答话,将一片柳叶衔在嘴上。呵那时的她,一定娇羞美丽,可爱动人。我可以么?
我们经常见面,在每天夜里八点。当然他是繁忙的,几十篇文章等待他的审阅,还需要一一回复。当然,他是无暇顾及其它的。我却习惯了这样的约会,心想这样的喜欢,也不错。
那一天,初秋季节,窗外一地的暗红萧瑟,屋内一室的温暖。他终于兑现曾经的承诺,我的努力,让他开始注意到我。我记得他在主页推荐的那篇文章,他标记的醒目的烈红,他在编辑手记里的小语,还有那振奋心怀的点击数。我记得他在日记里对我的评价。他写当日的心情,写移民国外的父母,写曾经的恋情,写对海天的依赖,写人生短短几年忧喜悲伤,我记得他写小渔---他在结尾写小渔,“我希望,更多的朋友能像她一定执着,我为实现自己的承诺而欣慰“,他是这样写小渔,一笔带过,我却快乐地流下了泪。
我加了他的QQ,在这个城市的冬天,叶凡尘的存在,让青岛更加浪漫。那素来噤声的寒冷,在我心里开出灿烂的花朵。
我想我在恋爱,因为爱,让我变的缠绵又缠绵。
海天人气愈来愈旺,天南海北的写手云集到这里,聊着天,品着文,打着哈哈,拍着砖。每个ID笔下都有让人沉迷痴狂的故事,每个ID背后操作的那双手,在我心里都演变成神秘。想他们那般的才华横溢,又那样的优美生情,不晓得会是何等稀罕的金童,玉女。后来有一天,我在海天见到水晶宝贝的文章,当时我兴奋地颤起了手,鼠标调皮地在掌中跳来跳去。水晶宝贝,是我最喜欢的网络写手,自触网以来。#p#分页标题#e#
她写网恋,是两个孤单又清冷的人在一起相互取暖,阳光来了,就此分开;她写战争,不过是大群愚蠢的人在危祸地球和人类;她写生命,是上帝派我们在俗世中收拣着或好或坏的心情;她写感情,是重要过身体器官的宝物;她把头发比喻成顽劣的稻草,把傻子形容为最罗曼蒂克的人,理由仅仅是---因为他们傻,所以才罗曼蒂克,因为他们罗曼蒂克,注定了他们傻……我爱水晶宝贝的文字,贪婪地从网上搜寻她的纤毫踪迹。后来我知道,对她着迷的还有很多很多人。包括叶凡尘。
海天第三次网友聚会的照片登出来时,是这城的春天。天气很好,有小鸟在窗外喜悦地歌唱。我上网,有很好的心情,像天气。我打开海天主页,看照片。这次的聚会选在上海,水晶宝贝栖身的城市。本来,我打算在第四次聚会时参加,我希望那时叶凡尘在介绍我的时候,会有很多人熟悉我,即使不熟悉我的人,也要熟悉我的文章,我的名字。我希望他们会很开心地说,“是小渔,我喜欢你的文章”,或者“小渔,终于见到你了”,我希望叶凡尘在推荐我时,脸上写着自豪。所以,我没有参加这次聚会,后来才知,这带给我的不仅是遗憾,还有惆怅,和失落。
照片拍的很逼真,大家全都神采飞扬,容光焕发,有一个女孩被众星捧月地围在中间,浅浅甜甜的笑挂在嘴边,仿佛是年轻时的林徽因,绝世孤立地站在面前,惊艳至极。叶凡尘与她离的很近,很近,俩人穿相同的蓝色外套,相同的浅蓝仔裤,俩人一样的长发飘逸,像黑夜里两颗闪亮的珍珠,将四周都映成灰暗的石子。
照片旁边配了一段解说词,很短:“这次聚会充当某某人的月下老人”。是谁?有人在下面留言,我却当即揣测,是叶凡尘和水晶宝贝,事实证明,果不其然。
真是戏剧地很。
而我心痛地一片一片碎了,像这城此刻飘落的雪花。
因为一场传播甚广的恋爱,海天角角落落开始盈起甜蜜的气息。在角角落落,都有叶凡尘为她写的文章,写的诗,写的日记,他肆意放纵着自己的爱,毫不收敛。他为她而自豪,而她,也为他而骄傲。她的文章开始变的甜美动人,全脱以往的冷静低调,她开始改变,说恋爱实则是场最完美的事。依然是我奉为珍宝的文字,却一下一下地将我击中。像剧锤。
我像一个无家可归的小孩,每天盘旋在家门口,悄悄偷觑屋内的一切,不敢出声,不愿讲话,只要看到自己想念的人,便已足够。呵我的要求多么简单,只要我依然在你的身边,看着你,不管是喜怒哀乐,便已足够。
在爱情的滋润下,水晶宝贝却愈加消瘦。叶凡尘不停更换主页上的照片,她生日那天,她获奖那天,她高兴地时候,她落泪的瞬间,都被他及时抓拍下来,贴在网上,让我们欣赏,让我们分享他快乐的心情,他执着的爱。
是的,叶凡尘好执着,即使知道在水晶身上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存在,依然爱的无怨无悔,不离不弃。而这则消息,让我缓缓跌坐,感慨世事弄人。就此不忍去看那美丽的容颜。
你说,为何红颜总是薄命呢。施妹喜,陆小曼,虞姬,还有阮玲玉,各个时代风华绝代的女性,为何总是匆匆地来,又匆匆地走,花开一瞬,空留无限惆怅,和无尽追忆。
这个可以预知的结局,让大家心里零零落落散起了怜惜和不甘,海天的文章里开始多了对生命和人性的思考,更多的写手呼吁让世间多一点爱,更多友情的爱充盈在海天,每每让人不舍不归。
那个季节,对人的关怀成为我们永恒的主题,于是迎来第四次聚会。我细心打扮了自己,穿上最喜欢的白色长裙,将长发梳了又梳,也许千百次,头发终于顺顺滑滑,在风中摇摆成美丽的风景。我想自己是株冬天的小草,已经萧瑟清冷,已经灰黄,更要给它补充水分,让它娇嫩,清新。可世事弄人,生活就是无奈。#p#分页标题#e#
聚会中,我的目光隐隐跟随,而他们旁若无人,他泡一杯咖啡给她喝,她轻轻抚他的发。过程中,无视我的存在,我又是谁呢?
我不再去想,关于叶凡尘和他的海天,关于水晶宝贝和她的病。我让自己专注于工作,拼命让自己投入地工作,拼命地忘记。拼命拼命。
于是得到了丰厚回报,连续三周业绩排在公司第一位,给老总赚来大把大把人民币,得到一套房子高额存折的奖赏,我却在一片恭维声中淡然不语。工作是为了遗忘感情,奖励表彰我不在乎啊不在乎。
新年在即,我更加收敛自己的痴心痴恋,去街上搜刮时尚衣物,买糖果,买盛放的金钱橘,买很多很多需要与不需要的东西,我开始渐渐淡忘叶凡尘,渐渐远离海天,和记忆中的一切。这个新年,我决定重新开始,让一切随风,让一切不想也罢。
暖冬的天暗了,夜幕沉沉,霓虹灯火慢慢浮了上来,淹没整个城市。我绞尽脑汁地想,林徽因是怎样离开徐志摩的?
他同发妻张幼仪住在伦敦乡下,他为徽徽写诗,她默默地听着,不出声。她知道这段感情的首尾,从开始到结束,不过是段浪漫而美丽的过程。她知道她知道,她到了该走的时候,他说她是颗透明的水晶珠,她却当自己是只远飞的燕。
到此时,我才发现自己的爱已很有分寸,该放该收,十足掌握。
听到水晶宝贝去了的消息,是在腊月二十七那天。我接到论坛朋友的电话,声音很低,很沉痛,本是预料中的结局,大家却免不了悲哀。我第一个反应是问凡尘,他怎样?他还好么?话一出,我压抑的感情又不可遏止地复苏起来,凡尘凡尘,我的体内冲撞的全是这个名字,他的好,他的坏,他的爱情,他的心情,他眼下的一切。
他不好,很不好,我们都不知该怎样劝他,他自己无法挣扎出来。好友一声长叹,将冬日拉伸成一条长长冷冷的街。
这条街,我要走上去。突然有了决定。
于是我来到青岛,传说中美丽异常的城市。红瓦绿树,碧海蓝天的美景在我眼里全都是一片荒凉,我迫切地要看到凡尘,要让他振作起来,让他好好地过。
不管我看到的是颓废的凡尘,还是消极的凡尘,不管他是哭,是笑,他在独自落泪,还是酗酒度日,我都要走到他的面前,扶起他的肩,用我所有的爱和温情,陪他。我要对他说一句话:
亲爱的,你要好好地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