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轰轰烈烈的同学会,好像就是一场攻防站,武器是酒杯,盾牌是酒量。
女生的确不应该喝白酒,虽然强烈支持全体喝白酒的家伙被我们灌的钻到桌子底下,再不肯出来,但是其他人也没能幸免。
36度的液体辛辣刺激,喝第一口我就忍不住咳嗽起来。之后的每一口都被我悄悄吐进面巾纸。怎么也不明白会有人竟视它如命。
半年未见的同学并没多大变化,嘻笑怒骂也并不生疏,高中时期的风风雨雨,吵吵闹闹,默契地被束之高阁,聊到的,都是某次的同舟共济,某次的欢声笑语,似乎,我们的高中,真的就是无忧无虑,温馨和美。
大家,好像真的长大了。
那时候,特长生分班之后便与普通班划分开来。
除了特别好的几个朋友,我跟文科班再无来往。于是,幸好,普通班的聚会从来不会邀请我们这些人;终究,错过的人,再没有相交的机会。
我知道某人考进了哪所学校,又怎样进入学生会,呼风唤雨一如高中时期。有些人的能力,强硬有力,是无论如何掩饰不了的,所以他春风得意。
我从来不打听,但是消息自然而然就传来。
无所遁形。
只不过,我依然是我。
有心情就去上课,没心情就去颓废。看不到三天以后的事情,没有任何计划和打算,得过且过。
远远说,这叫做,混吃等死。
我被气的忍不住笑,并不是每个人都敢过这种日子的。
我说不出口,我是依靠梦想苟且存活的人。就如同《飘》里的艾希礼,编织一个旧时代的梦想,明知道回不去,却还是固执的守着。人和人不一样,相同的是都想更好的生存。只不过,有的人依附于物质,而有的人依附于精神。我一直告诉自己,将来会变的很好,所以现在可以忍受。现实的棱角太尖锐,我不想头破血流。
这个世界,不符合任何人的梦想。
初中是发疯的年代,那三年,我学会了抽烟,逃课,说谎和轻蔑的看人。而所谓的早恋只不过是别人看着我们般配而已。我的感情分裂成两部分,叛逆的一半早熟,温情的一半发育迟缓。我迟迟找不到能够对其心存好感的男生,对接近我的人则充满敌意。直到进入高中,遇到那两个人。
穿着白棉布裙子的女生独自游荡在学校的操场上,办公楼被爬山虎包裹,郁郁葱葱,满眼望去,是寂静的生命力在张扬。
一楼的某个办公室,空调声嗡嗡作响,我颠起脚隔了窗户朝里面张望。男人自己坐在偌大的房间里,一手支着额头,微微闭着眼睛,指间的烟蒂缓缓散出迷幻的烟雾。
半个月以后,他成为我的语文老师。
我第一次希望自己是个优秀的学生,只要语文好就可以了。我学着收敛,想着怎么样才能看起来更加文静甜美。我每天转一个圈,只是想从他办公室门前路过,看看他是否在里面。
我陆陆续续的打听他的消息。
他有鸽子灰的瞳仁,当他望过来,好像会有温暖的光晕笼罩你。他说话带着一点点鼻音,声音不高亢激昂,那么好听的声音,从此我对这种声音无法抗拒。
他32岁了,他有妻子,他的孩子正在呀呀学语,他为孩子戒了烟,从此再闻不见他身上的淡淡烟草味。
绝望,就是没有希望。
我站在十六岁的尾巴上,狠狠的大哭一场。
第一次爱的人,大了我十六年,做了我的老师,最亲密的举动,是他的手搭上我的肩。我永远不知道,他是否想要拥抱我,但是他知道,我爱他。
只不过,他的幸福,与我无关。
开学的第一天,我迟到了。看起来应该是班主任的男人安排了半天,指着一个男生说,你坐他旁边吧。
第一个星期,彼此互不理睬。我不是喜欢主动的人,跟矜持无关,我只是想不出跟别人交流的理由。
第二个星期,我的劣根开始显露,课本分散在画室,教室和家里三个地方,如果上历史课的时候我恰巧找不到历史课本,那么我可以画一节课的画,也不会向他借书看。 #p#分页标题#e#
第三个星期,开始合看一本书。
第四个星期,如果他扰乱我看漫画的心情,我可以头也不回的伸手在他胳膊上拧一圈。
就这么熟悉了。
他是班长,同时,是班上学习最好和最骄傲的男生。
我并不注意他,我只注意我的语文课和正站在讲台上的人。
化学和物理作业全部照抄他的,我是理科白痴,反正特长生不考理科,而他是理科天才,每次考试成绩几乎就是标准答案。
有一次化学老师,那个眉毛都拔光了全部用眉笔画上的女人指着我说,×××你能不能少抄几个题,每次××得最高分你就肯定得第二,说出来谁信?
我说,好,以后我少抄几道。
不记得是不是下次真得少抄了,但是他对我从来就是毫不吝啬。这种大方没法像现在流行的拿金钱衡量,如果说高中生最在乎的是时间,那我无疑是消耗他时间最多的人。
脑袋抽筋的时候突然想做数学作业,自己弄半天不明白,把埋头学习的他扯过来问,怎么做?他看看,然后列个提纲,给我讲了三遍。后面的女生一会拿了同一个题目问他,他直接把草稿纸扔给她,说,自己看吧。
我说,诶,别动,我画画你这个动作。他就一动不动,书一直翻在那一页,持续30分钟。
我说,昨天晚上做噩梦吓死我了。他说,讲讲看。
我说,明天我不跑早操了,我要睡懒觉。他说哦。第二天,班主任手册上旷操一栏,记着他的名字。
没有血缘关系的人里,不会有人对我比他更好。
可是我觉察不到。被宠坏了,认为一切理所当然。
高一就在吵吵闹闹和嘻嘻哈哈里过去。高二分班,他选择理科班,我分去特长班。
然后有一天,他突然送给我一本笔记本。本子里,夹着长长的一封信。
就这么开始了,我的初恋。
佩佩的脸变成红色,几个人喝的已经口齿不清。
纷纷杂杂的闹剧般结束聚会,跟佩佩一起坐车回家。问她,佩佩,你第一个喜欢的人现在在哪?在做什么?
她想了半天,摇头,早就不联系了。
那第二个呢?
高中的时候被开除了,听说现在开了一家餐厅。
……
佩佩,我好累呀。
睡会吧,到你家了我叫你。
佩佩的身上有淡淡的烟味和酒味,我靠着她的肩膀,在公车轻轻的摇晃里合上眼睛。
如果有天忘记你们,那我,应该是身处幸福之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