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电话,有一刹那我想不起来高安是谁。
翻开同学录,原来是他。
怎么把他也忘了呢?
我看着镜子,开始回忆高安高中时的样子,可是,这个从十四岁起就驻扎在我心底的人,现在却连个模糊的剪影也想不起来了。
他是瘦高个么?也许不太高,眼睛很小又或者很大,总之颇有神采,当时,好象有很多女生倾慕他,我也是其中之一。
高安谈不上是我的初恋,否则我也不会那么快就把他给忘了。
高安问我,你现在如何?
我说,还是老样子。
他又问,同学会你来不来?
我说,看时间吧,最近在找工作,很忙。
他笑了,说你是高材生,还担心找不到工作。
我觉得他在嘲笑我,以前,偶尔,他也这样。
你知道我不相信奇迹的,我回答。
奇迹?他有些吃惊,听不懂的样子。
挂断电话,我为自己莫名其妙的话感到尴尬,可是,我的确记得念高中的时候曾经和班里的某个同学谈起过有关奇迹的话题,如果那个人不是他,那又会是谁呢?
我的眼睛又回到镜子里,想着下午还有一场面试等着我,虽然,对于握着简历四处奔波的日子已深感厌倦,但是,有什么办法呢?如果不是这面镜子每天提醒着,我就是我,没有任何人可以代替,说不定我人生会变得更加盲目。
是啊,我就是我,倘若我不是我,过去可能就值得回味一些,现在可能就值得努力一点,将来可能也会有些许灿烂。
很可惜,直到现在,我还是我,因此,任何奇迹都不可能发生在我这样的人身上。
面试的公司在黄浦江对岸很遥远的开发区里面,听说,每日有班车接送的待遇,不过现在我只能象蚂蚁一样潜入城市的地下,从一辆地铁爬向另一辆。
路上我渐渐地回忆起一些往事,零零碎碎,断断续续,连贯起来又好象都集中在毕业前的最后一年里,也可能是我记错了,因为唯一能够肯定的是,我那段完全不值得一提的单恋,事实上从青春期就已经开始了。
我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高安的呢?现在想想,甚至有点瞎起哄的味道,因为喜欢他的女同学太多了,而我之所以会和他成为朋友的主要原因来自我的好朋友毛毛。
毛毛到底叫毛晶莹还是毛静颖我已经无法确定,不过,她的相貌我到是记得相当清楚,用当下很时髦的词汇来形容的话,“清纯美少女”已绰绰有余,又或者还不够贴切,对于美丽的词汇,我自幼就非常陌生,如今依旧如此,这和我与生俱来的缺陷有关。
我是一个兔唇女孩,嘴瓣的裂缝一直延伸到鼻洞下面,母亲告诉我,出生的时候由于血肉模糊,医生险些以为是外星人,那时侯整容技术差,寥寥几针粗糙的缝合线把我整个上半唇都吊了起来,露出半颗虎牙,那副狰狞的模样让我在幼稚园里度日如年。后来,母亲又带我去做了一次手术,好歹把牙给藏住了,但是,丑陋的本色却丝毫没有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淡化。
从来没有人用美丽的词汇形容过我,因此,我也不晓得该怎么准确地形容别人。
我相信,毛毛应该从幼稚园起,就是那种让男孩子半夜梦到都会傻笑出声的可爱女孩,当时的我根本想不到她会愿意和我这样的人呆在一起,很多同学在背地里议论,她是为了接近高安才和我交朋友的。从初三直升那时侯起,我和高安就一直轮流坐年级第一的位置,高安是从初二下半学期突然窜上来的,至于我,从来就不曾为自己高人一等的智商骄傲过,那明摆着是老天的恩惠,为了弥补他创造我时不小心犯下的错误,对于我个人来说并无实在意义。我一直以为书念得好的多半和我一样,不是个性古怪就是丑不忍睹,可是,高安却帅到连实习教师见到他也要脸红的地步。
我并不是为这才喜欢他的,最主要原因还是来自他的头脑。
高安是唯一一个在智慧上与我同等的男生,他颠覆了我的清高,让我在自卑面前不知所措,对我来说,他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神。 #p#分页标题#e#
因为连年的省市级数学竞赛,我和高安经常在一起集训,接触的机会比较多,高安不知道我一直喜欢他,而他更不可能喜欢我,所以反到相处得挺融洽,由于他的关系,我承受的讽刺和嘲笑比以往多出一倍,直到毛毛的出现。
毛毛和我成为好朋友之后,大家的目光便自然而然地集中到她的身上,尤其是她和高安出双入对的时候。坦白说,我到是从来没嫉妒过毛毛,真正让我嫉妒的是高安,他得天独厚的表里合一无时无刻不和我的内外不协形成强烈的反差,那种对比连我自己都感到触目惊心,何况是别人?
从某种意义上讲,我是应该感谢毛毛的,虽然她的出现扼杀了我对高安长久以来的痴心妄想,但同时也及时帮助我,从那种无形的压迫感中解救了出来。
他们是金童玉女,理应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我本来就是一片残破的绿叶,就连毛毛和高安也时常会友善地嘲笑我一下,可见,当智慧得不到美貌保护的时候,就会变得无足轻重,一文不值,直到现在还是没有丝毫的改变——无论我多么努力地在面试官前面表现出自己最出色的一面,然只要对方的眼光在我脸上惊愕地停留三十秒,我便清楚地知道他手中的简历和上面刻意放大的高学位,和一张废纸已经没有区别了。
我和高安是在他和毛毛正式建立暧昧关系以后,才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朋友的。
这对我有点难,因为我心里始终还是对高安存有少女本能的幻想,不过,我尽可能把这种幻想丢到一边去,尤其是高中最后那一年里,毛毛和高安几乎被全校师生默认的亲密关系让我清醒地意识到,对高安的迷恋终将成为我青春岁月中永恒的秘密,再也没机会向任何人表白了。
于是,我便把美妙的幻想寄托在毛毛和高安的身上,说起来真可笑,我甚至幼稚地想到若干年以后,我会同高安和挺着大肚子的毛毛在大街上不期而遇!
我想,现在的青少年应该不会有我那样愚蠢的幻想吧,如今,当街牵手的少男少女比比皆是,而我们那时候所谓最最亲密的男女关系,也仅限于早自习的时候一同走进教室,或放学时在车棚里互相等待,结伴一起回家,就连在图书馆看书,也必须面对面以示坦荡。
其实在我看来,这种行为只会起到掩耳盗铃的反作用,不过,毛毛和高安就不同了,虽然蠢蠢欲动的情愫让毛毛的成绩略有下滑,但仍能保持在前五名的位置上,所以,老师们也不便轻易干涉他们,怕多管闲事反而搅乱了两个优秀学生坚定的意志。而同学中,那些被初恋冲昏头脑正踌躇在前途边缘的家伙,或是成绩优异却连一张“喜欢你”的小纸条也没有收到过的孤独人,则是打心眼里羡慕、憧憬着他们安全而又微妙的“恋爱”关系。
毛毛和高安就象是我们心里的一个梦,每个人都希望他们能坚持到高中毕业,然后光明正大地走到一起,好让所有目睹他们一路走来的人也能分享到一点小小的幸福。
在高中毕业前夕,那段压力重重的非常时期里,他们的爱情是我们混沌的眼睛里所能看到的,唯一充满希望和活力的东西。
只可惜,会考还没开始,这个支撑着我们每个人纯真而又美丽的信仰就破灭了。
转往二号线的途中,我被一个陌生的男人狠狠地踩了一脚,他粗鲁地回头看了我一眼,然后厌恶地逃跑了。
我的脚指头疼到麻木,心里没什么感觉,这样的遭遇对我而言就象吃饭那样习以为常,唯一要做的就是把瞬间的不快抛之脑后,告诉自己,那只是和我的生活没有关联的陌生人,不必太在意。
不过,我还是漠然地看了男子一眼,他的背影很快就让我想起了另一个人。
兴许是他吧,那个和我讨论过奇迹的同学。
列车重新启动的刹那,我清楚地想起了他,那个高中时代除了高安,唯一和我有过交集的男同学,虽然交往的时间不长,算起来大概只有几个月,但是,他的出现的确为我们增添了一些有趣的回忆。 #p#分页标题#e#
因为时间太短,后来一直没有人再提起过他,不过我相信,倘若有人突然提起他的名字,没有人会不知道。
他是教英语的邓老师的独生子,叫邓朴闵。
邓朴闵是最后一学期突然转进来的,我记不得他的学号,抑或根本没有。
那个家伙很有名,不是因为他特殊的身份,而是因为他的成绩突破了我们学校最差的差生所创造的历史记录,这就是为什么他来了之后,邓老师的脸上就再没了笑容。
据说,邓老师不顾颜面特地将儿子安插在身边,是为了能亲力亲为严加管教,兴许还能在最后时刻创造出奇迹来,可惜无济于事,会考一结束他就消失了,我估计,他连高考也没有参加,这样至少避免了落榜的尴尬,虽然那早就已经是默认的事实。
本来,说什么我也不会和这么差劲的男生扯上关系,可是会考前夕,邓老师拜托我一周两次为邓朴闵补习数学,当时我并不愿意,可又没办法,只好硬着头皮将宝贵的时间浪费在他的身上。
回想起来,那可真是十足的浪费,那家伙每次坐在我面前,不是发呆就是乱画,一开始我还喋喋不休地和他讲解习题,后来,发现根本是对牛弹琴,于是,我对他说,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吧,我不会告诉你爸爸的,接下来的几个月,补习就变成了自修——我做我的考卷,他看他的金庸。
有一天,他突然问我,你挺喜欢高安的是吧?
我被吓到,心想他的眼睛是不是具有诡异的穿透力?
他知道击穿了我的心事,便得意地笑起来,从此以后,我更加讨厌他。
其实,那时候,班里有不少女同学在背地里偷偷地议论邓朴闵,认为他的脑袋并不象老师想得那么笨,甚至还有人拿他和高安作比较,直到现在,我还是认为那是对高安的侮辱。
和高安比起来,邓朴